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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小说] 大帝传

第一部 第三十章

第一部  第三十章

  有一件事,如果不做,你的女朋友会恨你一辈子;而如果你做了,可能致使你们俩同时丧命。那么这件事,你做还是不做?请说明原因。
  ——大陆历2035年圣华学校社会公共系伦理讨论题

  太阳即将落山,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在皇家近卫骑兵的尾随下,阿拉斯无法派出斥候。现在得赶紧派几个斥候探探。阿拉斯连忙向部下们吩咐我的命令。

  望望身边站得乱七八糟的队伍,我的心里也乱糟糟的。他们经过激烈的战斗,现在好不容易得到可以休息的时候,或躲或坐休息一下本来也是人之常情。无奈我知道敌人随时会到来,在这种条件下,休息片刻还不如强打精神坚持。以前兰仆给我讲课时说过,古东方有个战例:一方原地迎战,另一方急驰而致。原地迎战方首领作出好心的样子要求对方先休息片刻。急驰方首领没察觉其中的阴谋,于是休息了一刻钟,结果反而被人少的原地迎战方打败了,原因便是劳累后休息片刻会更使不出力气,战意更低。

  一支队伍优秀的领导者自然是带领他们走向胜利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必然条件。领导者再优秀,队伍的素质如果很差,那也很难取胜。兰仆说古东方有个极优秀的人,叫亮。诸葛。但是如果他的手下没有关、张、赵、马、黄五员大将,那也将巧媳难为无米之炊。在荆州之役,因为他的主人刘与他意见不和,没有听从他的意见,而手下常规部队太少,却有十万战斗力接近为零的平民,结果也大败了。我现在呢?望望克洛斯和阿拉斯,他们也还算勉强,布莱克本、马迪尔、乔却都是生死未卜。再看看那些塞斯兵,如果只是初期的不到三百人,或许命令他们站直了准备迎战可以达到效果,但后来加入的人太杂乱,根本还没训练好。

  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借着月光,我又深情地望了伊莉一眼。现在的结果,实际上是我懦弱的选择。伊莉不肯离开,如果我强行将她带走,她一定会恨我一辈子;而现在我选择留下来,大家的生存机率都不会高。我害怕一辈子面对她怨恨的眼神,宁愿依着她——哪怕明知她这种决定大错特错。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紧紧抓住了我。如果我拥有强大的武力后盾,对于伊莉此时的决定就不会充满无力感。她要等待殿后的人,我可以派十员大将,十万大军迎击英格兰尼人。甚至英格兰尼属于我统治,我只需要命令英格兰尼退出塞斯国就可以了。可惜这仅仅是作梦。我还有明天吗?

  突然间,我想起一首兰仆教我的词。

  钗头凤群英聚,天将崩,执弓逐鹿箭纷乘。山棱嵊,河几深?欲歇片刻,却道不能。争!争!争!

  经沧桑,霸数更,沦贼者病魂常恨。夜阑珊,又临阵。白鹿乍现,加鞭狂奔。胜!胜!胜!

  (注:此处为一硬伤,但我不管,这是偶的劣作。如果叫我把词翻译成白话文,那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如果能够活下去,我一定要把塞斯军训练成一支高质量的军队。绝对不允许军队里有任何不和谐的声音。然后,我一定要成为大陆的强者,这样才能好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唉,活下去。我苦笑。向克洛斯招手将他叫过来,他虽然是一个魔法师,却对当公爵近卫的队长非常热衷。

  “等会儿敌人来了,我冲向敌阵时,你就率着近卫队掩护伊莉突出重围,明白吗?”

  克洛斯脸上现出犹豫的神情。“主公,你难道准备……可是我是你的家臣,怎么能够掩护别人而不理主公呢?况且马迪尔和乔都不在主公身边。”

  我拍拍克洛斯的肩,“你很让我满意。第一,你并不笨。第二,你仍旧把主公的安危放在其他任何人之上。”看到克洛斯窘迫的神情,我苦笑。“没办法。难道我很喜欢自己找死吗?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多大的活命机会。搞不好现在英格兰人对我的兴趣比对伊莉的兴趣还大些也说不定。而我又不可能扔下伊莉独自逃生,只有拼命缠住敌人了。记住,到时候哪怕将伊莉敲昏也要带走她,如果你稍一犹豫,大家就会死在一起了。我相信你愿意陪着我战斗,但伊莉如果没有一个甘心为她赴死的有能力的人在一旁保护她,我不认为她会有任何生存的机会。记住了,一定要尽力保护她,将她救走!”说完,我盯住克洛斯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克洛斯的忠诚自然令我高兴,如果他此时只是假装答应我,到了关键的时刻却留下来陪我,那可真要坏事了。那样我还不如向公爵近卫队的副队长交待这件事。

  克洛斯犹豫了很长时间,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迎视我的视线对我说:“主公,我会以生命保护好伊莉公爵。如果听到你战死的消息,等到塞斯复国后,我一定去另一个世界找你,继续做你的家臣!”

  我心里骂道:这个臭小子,等塞斯复国得等到哪年哪月啊?也不怕我在另一个世界寂寞。转过头,为什么我的鼻子有点酸呢?多好的家臣!不知道马迪尔和乔现在怎么样了。如果我所料不差,他们可能已经在另一个世界等我了。算了,便宜这臭小子,有那两个陪着也算不错了。克洛斯还是留在这个世界替我保护伊莉吧。

  要来的,总是要来的。不会来的,怎么等也等不来。在斥候报告后的十分钟后,出现在我们视线里的是至少四千名英格兰尼人。我回头望了望部下们。虽然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露出丝毫怯色,但站得乱七八糟,简直象一群乌合之众。也很难怪他们,他们现在能够站起来其实也算不容易了。想必他们现在每个人都全身酸软,没有丝毫力气吧。能够站起来死掉,而不是躺在地上被人屠杀,总算还顾忌着塞斯公国的形象。

  我现在发觉英格兰尼人都很喜欢说废话,如果我发现对方乱七八糟的阵形,为免夜长梦多,早就指挥大军冲锋了。可是此时英格兰尼人的队伍中有个人骑着马出来了。“我,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请兰特公子出来相谈。”

  低声吩咐旁边的传令兵:“叫他们尽量排好阵形,等会儿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然后我骑着阿呆向对方走去。望向对方的将领,仔细一看,结果高兴坏了。没想到在临死之前居然将爱克斯大陆三大名马全都见识到了。闪电是汗血宝马,排名第一。托蒂骑的是照夜狮子马,排名第三,现在面前的是豹爪猴头马,排名第二。其实豹爪猴头马在速度上还比不上照夜狮子马,但它极凶猛,近身时可以伤害别的马匹。除了汗血马外,别的马都怕它。汗血马之所以不怕它,是因为汗血马虽然温顺,但发起怒来,一踢就可以踢断豹爪猴头马的肋骨。

  对方的将领有些生气了。“兰特公子,你的贵族礼仪难道是看马不看人吗?”

  我连忙抬头向他道歉:“对不起,因为第一次看见豹爪猴头马,所以出丑了,请见谅。”对既对,错既错,该认错时还是要认错的。扎吉摸着胡子哈哈大笑起来。“兰特公子眼力不错。豹爪猴头马属于爱克斯大陆排名第二宝马。不过公子的猞猁更是世间至宝,老朽这宝马在别人面前还算珍贵,在公子眼里,恐怕也只是一般吧。”这时看着对方,我觉得对方好面熟,又一想,托蒂也姓雷洛,他们肯定是亲戚。“请问元帅大人有什么指教?”聊天的时间越长越好,那样塞斯人体力恢复得越多。虽然仍旧对战局起不了扭转的作用,但总归会强一点。

  “我不知道公子如此天纵英才之人物为何在此绝地等待我大军到来。不过此时情形明朗,不知公子有何想法?”

  在双头河汇合是我的错,但留在这儿等死可不是我的想法。不过其中的细节却也不必对他解释。

  “绝境之人,还能有什么想法呢?但求决一死战罢了。”

  “不然。公子放过小儿一条生路,我也愿意放公子一条生路。公子只要向我投降,我保证你的爵位不失,甚至还可以向国王禀报,加封你的爵位。”

  唉,要是这个老头现在能够和我详细商讨一下加封爵位的细节就好了。那样又可以多拖延一下时间。可惜是异想天开。如果我在战场上和他谈这个,塞斯军的士气马上就会崩溃,那伊莉最好的结果就是被活捉然后做英格兰尼五王子的妻子。

  “可不可以保留伊莉公爵的爵位,然后将她下嫁于我呢?”

  “这不行。”扎吉元帅一口拒绝。“我给你一刻钟时间考虑,如果到时候你不回答,我只好进攻了。”说完,他纵马回到阵中。

  骑士,确实是一位骑士,居然多给我们一刻钟时间休息。

  我回到阵中宣布:“大家好好休息,一刻钟后迎战。”

  英格兰尼人既守时又刻板。一刻钟后,扎吉二话不说,就发起了进攻。

  我没有魔法师,部队不到一千人,又都是些疲惫之军,何况之前还不知死活地休息过。怎么打呢?只能听天由命了。我用力的拥抱阿呆的脖子,用脸狠狠地贴着它的脑袋。想到即将和它分离,我实在很难受。其实骑着它突出重围并不困难,但这更是问题所在。我必须极力克制求生的欲望从容赴死。老天对我真是残酷!

  我轻轻对阿呆说:“你使一个最厉害的魔法让我瞧瞧吧。”

  阿呆一声怒吼,一个范围可以笼罩英格兰尼前锋轻骑兵部队的特大地狱烈焰扑向了敌人。这时候我又胡思乱想地羡慕起阿呆来。如果我现在使用一个四级魔法,加上准备时间大约需要一分钟。听说使用禁忌魔法,即使是魔导师也需要至少十分钟。而阿呆使用什么魔法都只需要一吼。以后有办法真正交流了,我也要学猞猁语。

  本来为了防备敌人的魔法,冲锋时一般有会飞行术的魔法师随队飞行为他们提供保护。但为了节省魔法力,总是在察觉敌人阵地产生较大魔法波动时才会制造结界。这时候英格兰尼人的魔法师根本没想到一个威力巨大的四级魔法在瞬间就可以产生。五百前锋部队加上天上飞行的二十个魔法师一下子只剩下了两百多人。

  这时间轻骑兵部队离我们只剩下一百米了,虽然不知道部下们能否跑得动,但我还是斜举起长矛高呼:“冲啊!”

  趁着轻骑兵们队形正混乱,士气正低落,不占占便宜太对不起他们。况且此时不冲,等他们稳住了,即使他们只有二百多人,我的疲惫之军也未必能挡得住。在冲进敌阵前,我匆忙间大喊:“克洛斯,开始行动。记住对我的承诺!”

  在最初的接触中,我们还略占上风。可是等到英格兰尼大军加入后,就变成了一场单方面的屠杀。部下们一个接一个倒下。在冲杀了大约半个小时后,我被一大群敌人包围,但他们并没有向我进攻。我气喘嘘嘘地看四周,已经没站立的塞斯人了。也不知道伊莉他们逃走没有。

  此时我已经精疲力尽,兰仆输给我的所剩无几的能量也全部用尽。身上受了好几处伤,虽然都不足以致命,但光流血也可以把我流死了,可恨的英格兰尼人自然不会让我从容包扎伤口。阿呆虽然是魔兽之王,但在三个黄金骑士、十几个白骑士的合击之下,身上也到处在流血。我从阿呆身上滚下来,半倚在它的身上为它挠了挠痒。“阿呆,营地里还有一瓶酒,你去帮我取过来。”阿呆摇摇头。虽然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但是我仍然看见了魔兽之王眼里流出的泪。

  我的最后一个念头是:真讨厌猞猁会有那么高的智慧。如果稍微笨一点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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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一章

第二部  第一章

  萨弗斯。欧森巴哈元帅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当他被兰特大帝任命为帝国元帅后,他经常喃喃自语一句话:“既生阿朗佐。阿科尼奥,何生兰特。萧?”有人曾将这句话报告给大帝。大帝沉默半晌,然后回答:“萨弗斯。欧森巴哈是个真正的骑士。因为阿朗佐的命令而臣服于我,如今也真正发自内心忠诚于我,但他仍旧忘不了旧主。萨弗斯。欧森巴哈元帅可以称之为骑士的楷模。在我心目中,他与马迪尔。哈伯一样值得信任。”
  ——摘自《帝国元帅萨弗斯。欧森巴哈传》

  阳光很柔和,秋风很凉爽,仅仅是这些,也足以使人心情愉快了。想到自己恐怕是塞斯建国以来最受欢迎的法兰西斯人,向来沉稳冷静的阿朗佐。阿科尼奥也不由从白玉般的脸庞上散发出内心的笑意。

  阿朗佐面带微笑举手向正在欢呼的塞斯人挥动,这一举动诱发欢呼声再度如雷响动。

  假如说在这之前阿朗佐还对自己的选择有过一丝怀疑,此时塞斯民众的表现,已经完全坚定了他的自信。

  虽然贵为法兰西斯亲王,可是五年前爆发的法兰西斯三王之乱却将他这个并不贪恋权势的人卷入了权力争夺的暴风中心。

  内战期间,他没有加入老大非德的阵营,没有偏向自称拥有父皇传位诏书的老三艾文,也没有表现出对当时实力最强的老二罗格更为亲近。无论京城多么空虚,无论三个兄弟打得多么如火如荼,他自始至终都没有主动参加过兄弟间的任何战役。内战爆发的第二年,入侵阿朗佐领地的非德*罗格联军被静如处子的阿朗佐在三天内闪电般完全击溃后,尽管三个兄弟非常垂涎阿朗佐领地的富裕,却罕见地形成一种默契:绝不主动攻击阿朗佐的领地。

  击败非德*罗格联军的举动只是令兄弟们打消了主动进攻阿朗佐领地的想法,却没有消除兄弟们对他的防备之心。可是在前法兰西斯元帅奥汀。摩德克斯公爵宣布自治成立哈莱特公国、法兰西斯从属公国玛哈亚宣布完全独立时,三个陷入胶着状态的兄弟相互只能破口大骂的情况下,阿朗佐将自己的军队兵分两路平叛。东路大军的铁骑在七天内就生擒了原玛哈亚公国的公爵,西路大军花了十九天击毙奥汀公爵后,两路大军却如同只不过进行了一次普通旅行一般,旋即又安静地回到了阿朗佐的领地。这个消息让另外三个兄弟惊疑不定了好一阵。当多疑的艾文努力思索、不太有主见的非德正在与智囊团开会研究的同时,略显冲动的罗格却迅速抽调出一只部队兵不血刃占领了奥汀公爵领地和原玛合亚公国。看到这样的情况,最多疑的艾文也将布防在阿朗佐领地的防军抽调出来向罗格领地进发。在这之后,兄弟们都不再防备了阿朗佐了。

  现在内战结束。自称拥有父皇传位诏书却自始至终没有拿给其他皇子验证的艾文在他领地的首府失陷后失踪了,罗格宣布了对非德的效忠,旋即,阿朗佐只身入京,参加了非德的皇帝加冕典礼。

  阿朗佐只身入京并非冲动之举。法兰西斯刚刚结束内乱,民心未稳。阿朗佐的领地是此时法兰西斯最稳定和富裕的地方,其他一些地方不堪忍受战乱的商人、技术工人也在内乱时期纷纷涌向阿朗佐的领地,使得阿朗佐领地更加强大。法兰西斯普通民众也对这位亲王报以异乎寻常的好感,民间甚至流传着如果阿朗佐能够当皇帝人民会生活得更幸福的传言。从军事力量来讲,阿朗佐的军队训练、装备明显高于法兰西斯国防军和各领主的私军,而他的麾下更云集了法兰西斯公认的五虎将中的四将。阿科尼奥七世并非傻子,他不敢也不愿意此时对阿朗佐有什么举动。

  不过阿科尼奥七世没有挺而走险的真正原因,却是阿朗佐与阿科尼奥七世私下会谈时的一番话。阿朗佐声称自己很喜欢塞斯公爵伊莉,希望能帮助塞斯复国,然后与伊莉成亲。希望阿科尼奥七世能够允许自己在帮助塞斯复国后,定居于塞斯。

  当阿科尼奥七世听了幼弟的这番心愿后,慷慨地答应了他的要求。阿科尼奥七世脸上浮现出依依不舍的表情,用他那软绵绵的双手握住阿朗佐。

  “阿朗佐,你是我最亲爱的弟弟,我真舍不得你离开。不过塞斯公国是我们法兰西斯的从属国,从政治上讲,我有义务帮助他们复国。可是法兰西斯刚刚稳定,实在不宜再经受一场战乱。如果以法兰西斯的名义与英格兰尼开战,恐怕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你以自己的名义去最好。等塞斯复国后,你一定要记得常回来看我。”

  阿朗佐直视非德的双眼,看到的是一片真诚。不过阿朗佐却不敢完全相信自己的眼睛。能够在三王之乱中取得最终胜利的人,虽然站了名义上大皇子的优势,但击败老三艾文,收服老二罗格,绝对不会是一个平庸的人。

  可怜生在帝王家!自己又何尝不是在兄弟面前有些虚伪吗?难道自己可以对非德说:“老大,我知道你此时虽然不会对付我,但时间久了我的存在总会让你不自在。我害怕那时你真的对我举刀相向,坏了兄弟间的情份。见都没见过那位伊莉公爵,虽然传言她很美丽,但我难道会爱上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女孩吗?”

  阿朗佐到底有些伤感。在离开之前,他用力拥抱了一下阿科尼奥七世。作为兄弟,这是正常的举动,但作为臣子,这就很失礼了。但阿朗佐顾不得这些,因为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今生不再重返京城。

  阿科尼奥七世盯着阿朗佐远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出声。当他重新发出声音时,居然是一声发自内心的长叹。接着,阿科尼奥七世喃喃自语:“阿朗佐,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从普通人的角度看,你比我强。但作为一个皇帝而言,你并不比我合适,你的心太软!虽然我明白你不会有意威胁我的皇位,但将皇位的安全寄望于一个人的良心道德,绝非一个真正皇帝的思维方式。如果你不走,或者三五年后,我真的会做出一些我并不想做的事。你这样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身旁的萨弗斯。欧森巴哈捅捅阿朗佐的后腰,将他从回忆中惊醒过来。没想到五公里的欢迎大道这么快就走完了。

  阿朗佐抬头,一个靓丽的身影跃入他的眼帘。耀眼的金发象波浪一样从肩头自然披下,额头上缀挂著一条红宝石项链,一套精美华丽的粉红色蕾丝连衣裙穿在伊莉的身上更加烘托她高贵典雅的气质,五官精致漂亮。如果说有什么与绝色美女不相协调,便是伊莉略带苍白的脸色和双眸里坚毅的神情。

  阿朗佐从爱马上跳下,走上前去向伊莉行了一个优雅的骑士礼。在法兰西斯,亲王的地位与臣属国公爵地位相若。但对于一个美女,她自然应该享受一点优先的权力。伊莉回了一个礼,然后与阿朗佐进行了冗长的外交辞令。最后,阿朗佐向伊莉说道:“尊贵的公爵,请允许我以及自己的部下能够拥有为您效力的荣幸。”

  伊莉看了克洛斯一眼。克洛斯一开始就在仔细观察这个被宗主国民众传得神乎其神的黄金骑士。看来,这个亲王是可以信任的。克洛斯点点头,伊莉便邀请阿朗佐去她的公爵府休息一会儿。

  克洛斯没有想到,他的仔细观察与阿朗佐的轻轻一瞥相比,其收获并不更多一些。阿朗佐从伊莉在回答之前看了克洛斯一眼,便知道了克洛斯对伊莉公爵的影响力与情报有些误差。

  二十天前伊莉的部队在双头河溃败之后,阿朗佐第一批进入塞斯的军队幸运地在英格兰尼人之前找到了他们。前锋队由阿朗佐次席家老,法兰西斯五虎将排名之二的史蒂夫。斯拉登率领。应伊莉的请求,史蒂夫奇袭了塞斯首府曼城。英格兰尼守军从思想上没有与一支强大而成建制的军队作战的准备,况且又是遭受奇袭,因而在略作抵抗后,便溃逃出了曼城。其后,史蒂夫又收复了曼城附近的几个城镇。

  塞斯人虽然勇敢,或许就个体而言,一个塞斯军人与一个英格兰尼军人决斗时更容易成为生存者,但塞斯人自从主力被击溃后,就从来没进行过大规模的野战或攻城战。所以当遇到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阿朗佐私兵时,英格兰尼人普遍有些失措。真正的英格兰国防军里的野战部队或许与阿朗佐私兵有得一拼,但占领塞斯95%以上城市后,附近的守备军基本都是乙级军队或是原来的预备役军队。在这样的情况下,阿朗佐的前锋军在击退附近抽调来的八个联队后,总算是完全控制了曼城附近的局势。

  史蒂夫连续几次战斗的胜利,为塞斯人民带来了复国的曙光。虽然几乎所有的塞斯人都不屈服于英格兰尼的入侵,但实力上的差距毕竟不是仅凭意志就可以弥补的。当听说塞斯双壁之一的法英哥。萧伯爵的外孙兰特带着前公爵唯一的子裔伊莉郡主回到塞斯后,塞斯人民复仇的信心提升了。当听说伊莉郡主正式继任公爵,而兰特率领军队轻易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时,塞斯人民都欢欣鼓舞起来。离伊莉公爵根据地较近的反抗军或是个人甚至带着欢笑涌向伊莉公爵的根据地。可是当双头河溃败之后,当塞斯人心目中的救国英雄兰特在双头河溃败中为掩护公爵而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后,塞斯全国似乎都中了某种沉寂魔法,好多人连续几天都闭口没说过半个字,甚至许多房屋中隐隐约约传出压抑的哭泣声。可是现在,宗主国的传奇亲王尚未亲自参战,仅仅是他的次席家老史蒂夫。斯拉登率领阿朗佐亲王的私兵,就控制了塞斯首都曼城以及附近约三千平方公里的局势。虽然这点面积只不过是塞斯一个中等郡的大小,但政治意义非常大。

  淳朴而顽强的塞斯民众亲眼看到阿朗佐亲王之后,亲近的心理更加油然而生。不可否认,无论一个人的实力、性格如何,如果他拥有较好的外貌,可以更容易获得别人的信任。

  跟在阿朗佐亲王身后的首席家老、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萨弗斯。欧森巴哈伯爵,原来是个平民。他在法兰西斯的国防军服务了二十多年后,已经四十四岁的萨弗斯。欧森巴哈眼看将以大队长的身份从国防军中退役,却被当时年仅十五岁的法兰西斯四王子阿朗佐收为了家将,并且是首席家将。瞎了左眼且有些歪嘴的萨弗斯。欧森巴哈当时半晌没有反应,然后他便象个孩子一般痛哭起来。在那之后的六年,萨弗斯。欧森巴哈在法兰西斯国防军凭着武勋升至帝国一级上将,当三王之乱爆发时以伯爵身份退役。可以说,如果萨弗斯。欧森巴哈拥有良好的外貌,他绝对不会在军队服务二十多年仅仅是一个大队长。

  在阿朗佐的身后的萨弗斯。欧森巴哈也如同塞斯民众一样,对阿朗佐的外貌非常满意。塞斯人在道路两边嘀咕,一个商人模样的人说:“听说爱克斯大陆四公子都非常英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商人的同伴接着说:“瞧阿朗佐亲王那头金发,唉呀,金发的人虽然不多,我也见过几个,可是如同阿朗佐亲王那种似金子般耀眼的颜色,除了我们的伊莉公爵,谁能比得上?”

  旁边的一个穿戴见习剑士服饰的络腮胡子接腔道:“你们觉不觉得伊莉公爵和阿朗佐亲王看起来很相配?”

  “放屁!伊莉公爵明明和我们的领主兰特大人是一对。老公爵就有那种意思。我们领主为了伊莉公爵,血战沙场至今尚生死不明,你们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

  说这话的人显然是个吾尔汉人。兰特伯爵虽然兼布拉日隆子爵,但布拉日隆子爵采邑只不过一个农庄,所以兰特真正的采邑现在只有吾尔汉。除了那个吾尔汉人,旁边两个商人模样的人也对那个络腮胡子怒目而视。络腮胡子有些讪讪的:兰特伯爵是塞斯人心目的英雄由溃逃士兵三三两两传出的话,塞斯人都知道:兰特伯爵本来可以避免双头河溃败,但他服从了伊莉公爵的命令。后来又为了掩护伊莉公爵而血战双头河,至今生死未卜。一个英雄,如果说与战争、功勋密不可分,那么或炽烈、或凄婉的爱情故事也不可缺少。兰特如今正是塞斯人最接受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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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二章

第二部  第二章

  一个骑士有八大美德:忠诚,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背叛效忠的对象谦卑,具有谦虚谨慎的精神,互相尊重正直,本性善良,不欺负弱小怜悯,同情弱者,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英勇,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故身地与邪恶抗衡公正,公正的心,不偏袒任何一方牺牲,牺牲自己的利益荣誉,能够获得来自大多数人的称赞和感谢——《骑士守则》
  阿朗佐跟着伊莉公爵的身后进入了公爵府。虽然名义伊莉公爵只是邀请阿朗佐进去休息,但谁都知道接下来的将是一次非正式会晤。经过这次会晤,伊莉公爵将清楚了解阿朗佐此次派兵进入塞斯的目的,合作的方式,可能带来的后果。虽然只是非正式会晤,不过对双方的此次合作却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根据情报,阿朗佐已经知道此次双方合作的最大的障碍是一个失踪的人。一路上听到路边塞斯民众的窃窃私语,阿朗佐确定了此次行动的大致方针。显然,那个失踪的兰特在塞斯人当中拥有很高的声望,采取过于强硬的措施将会带来太多的不必要的负面效果。

  双方分宾主坐下,阿朗佐首先开口。

  “公爵殿下,我代表宗主国对此次英格兰尼对塞斯侵略时无力支援表示歉意。”

  伊莉轻颦秀眉。政治是一种令人很辛苦的事情。歉意?如果法兰西斯能够在英格兰尼入侵时就支援塞斯,父亲和两个哥哥未必会牺牲。作为宗主国,不尽这种基本的义务,难道轻飘飘一个歉意就可以解决吗?小国家的悲哀是国家实力太弱,不得不依附于某个强国,在夹缝中寻求生存。虽然宗主国在英格兰尼侵略时背信弃义,但伊莉却不能表示愤怒、不原谅等情绪。

  “阿朗佐亲王,您过虑了。我,以及我的臣民非常理解法兰西斯当时的立场:心有余而力不足,实在无力出兵援助。攘外必先安内,我并没有对宗主国的行为有任何不满。”

  阿朗佐在心中轻轻一笑。伊莉公爵显然在政治上还没完全成熟,既然没有任何不满,为何在说话前还轻颦秀眉呢?伊莉公爵此时身边的人主要是由青壮派组成,年纪大些的老臣,有许多在抵抗英格兰尼侵略的过程中牺牲了,剩下的多数仍旧在各自的采邑进行抵抗,老成持重的他们现在还没有立即进入首都曼城的打算。年轻的伊莉公爵身边,有两个重要的人。一个是近卫军的队长克洛斯,一个是身负重伤的马迪尔。哈伯。剩余的塞斯军完全信任马迪尔。哈伯。在军队系统,马迪尔建立了很高的声望。这两个人在战斗中或许是合格的,但在政治上,甚至不如伊莉公爵。至刚则易折。

  不必在这个话题上作过多的纠缠,阿朗佐直接进入正题:“伊莉公爵,此次我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参加塞斯的复国战。法兰西斯目前国力不足,不宜与英格兰尼作正面冲突。”

  伊莉早就听闻阿朗佐私军是法兰西斯最强的军队,而他的家臣中有法兰西斯五虎将的四将,有被公认的法兰西斯第一谋臣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从实力上讲,阿朗佐的私军比法兰西斯国防军更强。从政治上讲,阿朗佐以私人名义出兵不如法兰西斯以国家名义帮助塞斯,但此时却也不是对此提出不满的时候——虽然一般而言,永远也不宜对此表示不满。

  “多谢阿朗佐亲王对塞斯的帮助。不知道亲王有些什么要求?”

  和政治上不成熟的人谈话虽然有谈崩的危险,但是却很省力。阿朗佐心中苦笑:要求,其实他只不过是不想兄弟相残罢了。但是完全不提要求,反而得不到伊莉的信任,造成双方合作上不必要的障碍。在路上,蒙迭塔和他分析过,最好的要求,便是让伊莉公爵很难接受,却又必须为伊莉公爵留下小小的漏洞,以便她最终仍将接受的要求。根据情报得出的结论,伊莉公爵是个以国家利益至上的人,想必她一定会接受这个要求。

  “尊贵的公爵殿下,我久闻公爵的大名,对公爵产生爱慕之心。我的要求便是希望公爵能够下嫁于我。”

  伊莉还没什么表示,克洛斯已经开始对阿朗佐怒目以视了。无论从忠于主公的角度出发还是从自己的私人感情出发,阿朗佐提出这样的要求令克洛斯异常愤怒。一瞬间,克洛斯对阿朗佐的评价由70分降为了30分。毫不顾忌阿朗佐黄金骑士的实力,克洛斯向前踏上一步。伊莉虚抬左手,止住了克洛斯继续冲动的可能。

  “亲王殿下,您的要求就是这吗?”

  伊莉公爵制止克洛斯的行为,使阿朗佐确信了自己计划的成功率必将是100%。就算伊莉不会当场答应这种要求,经过私下考虑后,必然还是会答应。不过阿朗佐仍旧将小小的诱饵抛出,“当然,得到公爵殿下垂青必须以我对公爵殿下效劳为前提。假如塞斯复国主要是由我的私军完成,希望公爵殿下能够考虑下嫁于我。如果未能为塞斯复国作出足够的努力,即使公爵殿下不嫌弃,我也问心有愧。”

  为塞斯复国作出主要的贡献,这个诱饵不可谓不大。何况有这样的限制条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刺激忠于兰特的人。

  看见伊莉公爵咬着下唇,紧张思考的模样,阿朗佐差点心软:实在是我见犹怜。阿朗佐想了想,对伊莉公爵说:“公爵殿下,请容许我先行告退。待公爵殿下同意后,我们正式签订一个条约。那时,我以及我的部下将为收复塞斯奉献微薄之力。”

  见伊莉下意识地点点头,阿朗佐离开了公爵府,一路上,他想到:一个漂亮、忠于自己国家,并且很有个性的女性,和自己这样一个不愿回到法兰西斯,不热衷权势的男人,其实也很相配。如果真的娶伊莉为妻,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阿朗佐离开的背影,差点促使伊莉马上答应他的条件。多思考一天,将多浪费一天时间。而英格兰尼军在突然有一股外来势力的介入下,还没有足够的准备。英格兰尼准备的时间越长,对塞斯复国的影响越不利。但是立即答应阿朗佐亲王的条件?……

  伊莉轻轻揉自己的太阳穴。为了祖国,她难道真的要放弃兰特吗?想到兰特,她心中猛地一痛。双头河战役的溃败,民间的说法是因为她的感情战胜了兰特的理智。真是的那样吗?其实不是的,是兰特自己的感情战胜了自己的理智。兰特一颗爱着自己的火热的心,灼热得哪怕在远离一公里之外的距离也会让自己有温暖的感觉。

  记得兰特最后说的话是“克洛斯,开始行动。记住对我的承诺!”。当时伊莉还不明白兰特的意思。可是当克洛斯强行要将她带离,在得到明确拒绝后,克洛斯居然一击将她敲昏。醒来时,她已经远离了战场。那时,伊莉终于明白了兰特那句话的含义。

  后来,当伊莉从溃败的塞斯军人口中听到当时的战况,部队因为过于疲惫在战斗初期很快就溃败了,伊莉便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是她自己亲手逼死了心爱的恋人!虽然英格兰尼人并没有到处展示兰特的尸首,但是以当时的战况而看,被数千精锐士兵重重包围的兰特是不可能冲出重围的——除非是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复活,否则以个人而言,哪怕是圣骑士、影剑士,也不可能从那千军万马中冲出来。

  得出这样的结论后,伊莉并没有哭——虽然营地里好多士兵都在为本来不必牺牲的首领而流泪,甚至精神力非常高,平日喜怒不显于色的魔法师、高级魔法师们都露出伤感的神色,但伊莉仍旧是一副平静的表情。原来,痛极无泪!

  基于爱克斯大陆的骑士传统,一个得到对手尊敬的敌人,那怕是死后也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污辱。以扎吉。雷洛那位那老骑士的性格,应该会妥善对待兰特的尸首而不会将之公示于众。但令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位老将不把兰特的死讯传出,这样会更大打击塞斯人的士气。甚至通过有意的打探,塞斯方面仍旧不知道兰特在那场大战之后是生是死。这种情报居然被列入了英格兰尼A+情报等级,S级为最高级,只有国王和相关人士可以阅读,而A+情报,只有亲王、黄金骑士、影剑士、魔导师以上级别的人才有权参阅。英格兰尼人的这种举动,确实令伊莉、克洛斯他们怀有一线希望。但想破脑袋,怀着一线希望的塞斯人也想不出兰特有任何逃生的理由。唯一的稍微合理的解释是兰特被生擒投降了。

  伊莉绝对不相信兰特会投降。兰特为了她,宁愿从容赴死,有什么理由会投降呢?除非兰特突然疯掉。但是,兰特的下落为什么那么神秘呢?

  伊莉费了好大劲将思绪从兰特身上引开。从祖国的角度考虑,似乎必须同意阿朗佐的条件,而且越快越好。

  伊莉烦恼地在大厅踱来踱去。兰特刚刚为自己牺牲才二十天,就答应阿朗佐的要求吗?无意间抬头看见克洛斯关心的眼神。

  “克洛斯,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克洛斯躲开伊莉的直视。“请原谅,我的想法带有太多个人的色彩。”

  伊莉叹口气,是啊。病急乱投医。虽然不明白克洛斯为什么躲开她的视线,但克洛斯从忠于主公的角度考虑,自然不愿意她答应阿朗佐的要求。而且这种想法,也不好明确提到桌面上。突然一个念头象求命稻草样出现在伊莉的脑海:阿朗佐说愿意以他自己的功勋为前提条件让伊莉下嫁,那也就是说,如果到时候在复国中阿朗佐的贡献并非占了大部分,她还是可以名正言顺拒绝的。假如兰特没有死(虽然这种可能实在太小),她自然可以嫁给另一位复国英雄。

  想到这儿,伊莉用双手抚平自己脸上的表情,作了一个深呼吸。“克洛斯,你去通知阿朗佐亲王,我愿意下午和他签订条约。”

  克洛斯呆了呆,然后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伊莉突然觉得有点冷,打了个冷颤。她转身面向双头河的方向跪下,低声压抑地说:“兰特,你一向疼我宠我,我知道你的心。如果不是因为塞斯,如果我的父亲或者两个哥哥还在世,甚至哪怕是姑姑没有被逼得作出不问塞斯世事的诺言,我会抛下一切把一颗心完整地交给你。可是现在,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你能原谅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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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三章

第二部  第三章

  在迅速出名的十一个方法中,杀死兰特大帝显然是一个最刺激的方法!第一,刺杀兰特大帝,可以成为世界上最为有名的人,比其他十种方法的效果都要好得多。第二,这种成名的事情难度显然最大。在一般人看来,摘下天上的星星显然比刺杀兰特大帝更容易成功些。
  一般的方法显然根本不可行。兰特大帝的回忆录里记载着,兰仆与大帝的思维连在一起。虽然由于保护主人隐私的需要,兰仆并非每时每刻都探知兰特大帝的想法,但当兰特大帝感觉遇到真正的危险,兰仆却可以从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瞬间赶到兰特大帝身边。在兰仆的保护下想要杀掉兰特大帝,即使以当时爱克斯六大魔导师、十一个圣骑士、七个影剑士联手之力,也未必能够攻破兰仆所布下的绝对壁垒。

  唯一的方法,就是趁兰仆不在兰特大帝身边,当兰特大帝尚未感觉到危险时就取走他的性命。

  摘自禁书——《能够迅速出名的十一个方法》

  兰特大帝有一个极为奇怪的行为。如果别人在他面前说出“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这句话,他马上就会暴走。在建立了兰特帝国之后,他甚至试图将那句话从所有的书上删除。只是因为工作量实在太大,而年迈又受尊敬的文化大臣极力阻止,兰特大帝才没有坚持这一奇怪的行为。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不原谅,我绝对不能原谅你!你明明可以早些救我,为什么偏要等到我被英格兰人打成重伤,全身到处都流血才来救我?”虽然被兰仆包裹得象一种东方有趣的食物——粽子,不能以手势加强我的语气,我仍旧很生气地对兰仆吼叫。

  “主人,一个人只有在绝境中实力才会得到最快的进步。反正您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我虽然是等到最后关头才来救你,还不为了你好?主人,你现在是否感觉到实力又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

  兰仆所作的解释虽然能够令我满意,但他那种语气却让我不由地嘀咕:“你真的那么有把握?当时我昏了,你是怎么把我和阿呆从重重包围的军队中救出来的呢?我总觉得你那么迟才救我太过份了。”

  “阿呆它其实并不需要我救。它如果想逃跑,那种强横的实力和极高的速度,完全可以冲出包围。只是因为驼着主人,它的最高速度下降了46%,所以无法冲出包围圈。我先施展一个绝对壁垒任由英格兰尼人进攻了两分钟,在那期间我为主人做了些简单的救护措施。然后以阿呆的速度冲出包围圈。阿呆是自己跟在我们后面冲出来的。”

  我的眼睛有些发直。不是人,绝对不是人!好在他是我的仆人。按兰仆的说法我的实力又有很大的进步,不过我现在还没完全恢复,感觉不太明显。想了想,我给兰仆派了个任务。“兰仆,你知道伊莉他们的消息吗?”

  兰仆摇摇头,“我只是对主人的情况能够随时掌握。对其他人,要锁定才能知道。但范围不能超过十公里,所以当伊莉距离我超过十公里的时候,我就不知道她的情况了。要不,我现在离开主人一段时间去探听伊莉的消息?”

  这还用问,如果不知道伊莉是否安全逃出,我睡得着觉吗?包得象粽子,点头也不行。我没好气地说:“你去吧。知道伊莉的消息后快些回来。”

  我在一条小溪边和阿呆一起无聊地晒太阳。半年前被兰仆从英格兰军队中救出来,过了二十多天我才醒过来。本来以我那样的重伤,永远不再醒来也不算稀奇,但我的经脉被兰仆改造过,自我恢复能力本来就很强;二来有兰仆在身边,有他的帮助自然醒得也就快些了。本来兰仆说有办法在三天内将我弄醒的,但他根据我听不明白的医学理论,认为我自然醒来对身体更好些。哼,依后来的事情发展,其实在三天内将我弄醒才是真的对我好!

  醒来后我就要求兰仆赶紧寻找伊莉的下落。五天后他为我带回来的消息差点没让我又晕过去。伊莉在部队几乎完全被消灭、而我又失踪的绝望心情下,居然答应了法兰西斯阿朗佐亲王一个可笑的条件:如果依靠阿朗佐亲王的力量将塞斯复国,伊莉就嫁给他。当兰仆得到确凿的消息后,阿朗佐亲王已经将几乎所有的私兵派入了塞斯,与英格兰尼军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仗。

  真弄不明白当时我为什么居然没被气晕。我甚至为了伊莉宁愿去死,她却为了恢复塞斯公国宁愿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我与塞斯公国在伊莉的心目中的重要性有些差异我并不介意,毕竟伊莉是塞斯的公爵、最高统治者。但其重要程度相差如此之大,也太伤害我的感情了。

  如果我已经战死了,伊莉也应该至少再过三五个月才同法兰西奥四王子缔约,那样才勉强显示我在她心目中的重要性嘛。而我只是失踪,况且只不过失踪了不到一个月,就那样匆忙地答应法兰西奥四王子,实在太让我难以接受。虽然试着从伊莉的角度看问题:在部队几乎完全被消灭、而我又生死未卜的情况下,她被伤心、无力、恐惧、绝望(或许还有负疚)等负面情绪所影响,可能是一时做出错误的决定。但无论如何,我还是伤透了心。

  兰仆也同时告诉了我马迪尔、阿拉卡和克洛斯的消息,但他们都在为塞斯的复国而努力,所以我没有与他们联系。我很害怕自己会由于情绪失控而禁止他们帮助伊莉复国。

  在自暴自弃的前提下,后来的两个月我放弃了对格斗和魔法的修练,只是每天吃完了睡,睡完了吃,偶尔和阿呆闹闹。在大陆历1416年12月31日,新的一年到来的最后一天,我终于放松自己大哭了一场。之后,我仍然没有与家臣们联系。虽然我已经渐渐恢复正常,开始自我修练,但心病仍然没有完全解除。现在的我,宁愿在深山老林里终老一生,不愿意接触认识的人。当然兰仆与阿呆除外。

  有一天我在洗脸时从小溪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在那次双头河战役中,我受了好几处伤,连脸颊上也留下了一刀。美女的脸上光洁无瑕最好,但男人的脸上如果有刀痕什么的,却更有成熟的魅力。后来几天洗脸时,我总是忍不住研究那处刀痕。我对那处刀痕很满意,在没有破坏我原有容貌的基础上,刀痕的效果出乎意料地好。我的自恋行为惹起兰仆的担心。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对我说:“主人,如果你对脸上的刀痕不满意,我可以为你消除疤痕。”

  听他这么说,我连忙问:“难道你不觉得我脸上添了这道刀痕显得更有成熟魅力吗?”兰仆有些尴尬,“我的评价标准都是客观标准。而人的容貌却属于主观感觉。所以我不能对你的容貌进行评价。”唉,他不能告诉我,阿呆就更不能了。好在我自己觉得这样的感觉还不错,就没让兰仆为我消除脸上的刀痕,不过其他地方的伤痕却让他帮我消除了。

  对一般人而言,练功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兰仆告诉我的修练方法却没有这方面的困扰。魔法方面的冥思,甚至可以在睡觉中进行。兰仆所说的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使实力得到质的飞跃这一理论的确是正确的,能够活动后我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中阶白银骑士的实力了。现在离双头河六个月过去了,我的格斗能力有了又有了进步,居然达到了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而魔法能力则达到了达到了高级魔法师的瓶颈。我真的很讨厌瓶颈这种现象。在圣华学校学习的时候,我知道当一个见习骑士即将成为骑士时,通过瓶颈平均需要八个月;而白银骑士即将成为黄金骑士时的瓶颈,平均需要花去三年的时间;至于高级魔法师克服瓶颈进入魔导士等级,平均要五年的时间。怪不得魔法师比骑士更珍贵,实在太难了嘛。

  每天都能感觉自己在进步的感觉很爽,所以现在我很不爽。魔法能力在上周原地踏步起来。终于忍不住,我把兰仆喊过来。

  “兰仆,你不是说过我在二十岁之前可以成为魔导士吗?我马上快二十岁了。怎么办?”

  兰仆对于我特别人性化,他吞声一笑。“主人,今天才大陆历1417年6月7日,而我记得你的生日是大陆历1397年11月19日,时间还没到嘛。”

  “我现在是高级魔法师进入魔导士的瓶颈阶段,这个阶段一般人要花五年时间,太长了。”

  “可是主人,我帮你优化过经脉。我可以保证你一定会有1417年11月18日之前突破瓶颈。”

  兰仆在我的心目中已经是最亲近的长者了,偶尔对于长者耍赖并不让我怀疑自己的品格。“干嘛要等那么久呢,你帮我一下不就可以了吗?”

  兰仆点点头,“我可以帮你,不过在外力的强行帮助下,主人你的身体会连续五天有些不适。你愿意吗?”

  “巨痛吗?”

  兰仆摇摇头。

  我暗自想了想,如果不是巨痛,想必没有关系。“我愿意,你快点帮我吧。”

  兰仆脸上的肌肉似乎抑制不住地抖动了一下。“主人,您真的愿意忍受五天的不适吗?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

  我想都没想,“这有什么问题?马上动手吧。”

  等兰仆帮我突破瓶颈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再怎么可亲的长者,也有为老不尊的时候。

  虽然即使事前他明确告诉我后果后,我大约仍然会要求他的帮助。但至少有个心理准备或许会强些。

  在外力的帮助下突破瓶颈的确不至于巨痛,甚至一点都不痛。但是却很痒!简直痒死我了。

  在后来的几天,阿呆的巨吼和我的巨吼声此起彼伏。阿呆还以为我在和它玩某种大叫的游戏呢!我哪有那么好的心情?!

  我痒!我压抑!!我太痒了!!!兰仆为了不让我把自己的皮肤抓破,居然把我绑起来放在山洞里。他却出去逗阿呆玩。

  “啊!……”正在尽情地发泄大叫,兰仆走了进来。他对我说了一句话更令我痛苦的话。

  “主人,在这个森林里有许多猩猩出没。你的大叫声也许会把雌性的猩猩诱过。而你长得那么英俊,我担心……”

  我的脸色微变,虽然没有镜子,还是可以想象自己脸上抽搐的模样,不过我还是强撑着说:“反正有你在嘛,我不怕。”

  “主人,记住我的第十七条行为准则。假如雌性猩猩爱上你而有所行动,我是不能插手的。”

  听完兰仆的话,我痛苦地乞求兰仆:“兰仆,给我嘴里塞上毛巾吧,甚至一块破布也行。”

  ……

  兰仆将一块破布塞进我的嘴里,然后说:“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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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四章

第二部  第四章

  神圣大帝兰特如果不是神祗,至少也拥有神的血统。据历史资料记载,一千四百多年前的神魔大战中,人类曾作为神的同盟参与过神与魔的战争。据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及他的几个弟子说,神王、魔王在使用魔法时,十分迅速。人类魔法师在神王、魔王面前,绝对没有任何取胜的希望。也许禁忌魔法可以伤害神王、魔王,但即使是大魔导师,施展一个禁忌魔法至少也需要五分钟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内,足够神王、魔王杀死人类魔法师几百次了。而神圣大帝兰特,却可以在一瞬间施展高阶魔法。仅仅因为这个理由,也足以证明神圣大帝确实是神祗或是至少拥有神的血统。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五天的梦魇终于结束了。当兰仆把绑着我的精钢链松开后,我要求兰仆与我比试一下,好让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提高了多少(这只是表面理由,其实我是想试试能否将兰仆的鼻子打歪)。

  为了不在奇痒中疯掉,这五天我想办法将注意力移到别的方面。而如何向兰仆报复则成了最好的止痒剂。在这五天里,我想了无数种方案,总算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不过在使用这个绝招之前,我还想试试高阶白银骑士加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手是否可以打败兰仆。

  虽然兰仆并不承认自己是神,而我也不认为一个神会自愿成为我的仆人,但他肯定拥有神的能力。无论是格斗还是魔法,现在我仍旧不是兰仆的对手。在加持了祝福术、嗜血术、加速术、石肤术,然后布下空气盾,对他使用迟缓术、气缚术后,我竟然连兰仆的衣角都碰不着。而且他并没有为自己加持魔法,也没有对我使用任何魔法。

  至于魔法,则更让我沮丧了。兰仆站在那儿不动,让我任意使用魔法。我施展一个五级的魔法神之怒,在失败了两回后,终于有个巨大的闪电劈在他的头顶上。我自己气喘嘘嘘累得不行了,他却毫发无损。兰仆走过来扶我,我问他为什么对魔法免疫。结果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主人,不是魔法对我没有伤害,而是你的魔法能量太小,所以我干脆把那个能量吸收掉,以免浪费。”那一瞬间,我特别怀念阿拉卡的谄媚之词。

  “兰仆,我不依靠主人的权力也可以打败你!”

  兰仆迷惑地眨眨眼睛,仔细观察我,终于确定我并没有气疯。

  “主人,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几个生物拥有比我更强大的力量,但目前还不包括你啊。”

  “是吗?兰仆,我现在命令你为我想办法赢得伊莉的芳心!”

  扑通一声,兰仆昏迷了。

  虽然利用兰仆的准则也算是利用了主仆的关系,但至少我没有命令他装作昏迷的样子,他现在的确被我捉弄昏了。其实他真的不理解我的感情和想法,爱情需要两情相悦才会带来愉悦的感觉。强扭的瓜不甜,我现在对伊莉不再有什么绮念了。怎么会向他提这种要求呢?

  几分钟后,兰仆醒了过来。看着我洋洋得意的样子,他只能苦笑。谁叫他捉弄我。

  “对了,兰仆,为什么阿呆使用魔法那么快啊?”

  “主人,阿呆使用魔法用的是猞猁语,用猞猁语施展魔法时所念的咒语,在人类听起来只是一声吼叫,所以很快。”

  “这么好?那我也要学猞猁语。”

  “可是猞猁的声带与人类不同。你无法使用猞猁的语言,除非我给你做个小小的声带手术。”

  如果不是兰仆脸上出现了类似帮我突破瓶颈之前的表情,也许我就一口答应了。还是问清楚好些。

  “那会造成什么不好的情况呢?”

  兰仆终于忍不住笑出来。“如果我帮主人进行那个声带手术后,你就只能说猞猁语而不能说人类语言了。”

  还好这次我提防着,不然作过手术后只能象阿呆那样吼叫,那我不成了一个人形猞猁了吗?

  看着我脸上气恼的表情,兰仆笑着解释,“其实那是个小手术,施行后如果主人想恢复,我可以很快再帮主人恢复正常的。”

  摇摇头,“在喉咙那儿乱做手术一点都不好玩,我不要。你能不能想点别的办法?”

  兰仆眼睛内精光一闪,回答说:“在我们的世界里,有许多诸如速记法、速读法的专门技巧。我可以教主人一种迅速默读法,主人学会这种迅速默读法后,即使施展咒文最长的禁忌魔法,那冗长的咒文也可以在十分之七秒内读完。”

  我差点跳起来。那不是比阿呆还要快吗?正准备央求兰仆教我,突然一个念头跳出来警告。我小心地问兰仆,“这么好的方法,有什么后遗症没有?”

  兰仆抱着肚子大笑。半晌,他总算控制住自己。“主人,虽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真正拥有的人类的感情,但你是我的主人。虽然偶尔会捉弄你开心,但我不可能伤害你的。你放心好了!这种迅速默读法只是我原来世界的一种技能,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他顿了顿,“不过,以主人你现在的魔法能力,在一秒内所能聚集的魔法元素,只足够施展一个三级魔法。也就是说,虽然主人你可以诵读咒文非常迅速,但如果施展四级以上的魔法,也并不比其他的魔法师更快。”

  虽然不算完美,但三级以下魔法可以瞬间施展,这也足以让我开心不已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自然是学迅速默读法呗。

  迅速默读法并不难学。兰仆给我讲了半个小时我就明白了,然后花了一个星期,我就真正掌握了这种方法。现在,阿呆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虽然从纯武格斗方面讲我的实力与阿呆相比还差许多,阿呆好歹是魔兽之王,连托蒂那种初阶黄金骑士也打不过它。不过我是骑士而不是剑士,没有坐骑实力至少减少两层。如果我骑着另一头猞猁,纯武格斗应该只略逊它一筹吧。

  但是当我使用魔法的情况下,阿呆就只能任由我欺负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沉寂术都是四级以下魔法。那个沉寂术最好用。每当阿呆试图使用魔法而嘴唇一动,我就对它施展一个沉寂术,看着它张大嘴巴却没有施展出任何魔法,我就特别想笑。

  对阿呆施展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后,它的速度比豹爪猴头马还要慢一些。当我再对自己施以祝福术、祈祷术、加速术,阿呆的速度在我面前居然成为了劣项。不过如果不使用圣斗气,目前我还是算不上打得赢阿呆。四级以下魔法对它几乎没有伤害,而我所使用的普通长剑,根本刺不破它的皮肤。虽然圣斗气可以对它造成伤害,但猞猁的身体实在强壮得可怕。被击中几个圣斗气后,它似乎没受什么影响。我暗自猜想,在将它打趴下之前,我可能早就累趴下了,毕竟高阶白银骑士使出圣斗气很吃力。

  以后如果对上别的魔法师,他们绝对不可能打败我,哪怕是传说中的人类英雄大魔导师法比奥拉特在我面前也不可能占任何上风。看他嘴唇一动,我就施展一个沉寂术。假如他很快使个风刃、火球、魔法神箭什么的,却根本不可能击穿我的圣斗气。然后我就可以冲上前去将他暴打一顿,揍他个鼻青脸肿的。虽说魔法师是不可能面对骑士近距离作战的,但我既会飞行术,又初步掌握了瞬间移动,何况还有阿呆当我的坐骑,飞快地冲到魔法师面前并非什么难事。

  时间是最好的止痛剂。

  在大半年前,我还为伊莉的行为痛不欲生;过了两个月后,仍然宁愿在深山老林终老一生。现在却心情开朗多了。再过两个月我才二十岁。爱克斯大陆确实有些隐者。但他们几乎都是七老八十的人,年轻的,至少也有四五十岁吧。如果我现在就隐居深山,别人不会认为我是个隐者,哪有不到二十岁的隐者呢?别人只会认为这座深山里有个年轻的疯子。

  其实现在我就想去人多的地方走一走,年轻人伤好得快(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又实在耐不住寂寞。现在不回到外面的世界有个重要的原因:我舍不得扔下阿呆。虽然某些贵族也将驯养的魔兽带入闹市炫耀他们的身份财富,但阿呆与一般魔兽不同。它会让别的动物非常害怕。所以我要求兰仆教它如何收敛自己的气息。据兰仆说,阿呆学会那种收敛气息的方法至少要用半个月,我总不能带着阿呆去把一个城市吓得鸡飞狗跳吧。在教阿呆收敛气息方法的同时,兰仆劝说我也学学收敛气息的方法。因为据他估计,我很快也将达到白银骑士的瓶颈。如果我愿意再次接受兰仆的帮助,世界上将会出现一个才二十岁却散发黄金骑士的气息的人,那将惹许多麻烦。

  说得也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是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可他也是快二十二岁才成为黄金骑士的。东方文明就是优秀,他们有句古话好象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可不喜欢惹麻烦。

  我打算再煅练两个月后出去。继续忍受这两个月的寂寞,算是初恋的祭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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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五章

第二部  第五章

  财政大臣阿拉卡。缪拉是如何将兰特大帝交给他的一千五百枚金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发展为五万枚金币,可能只有兰特大帝知道详情。即使是与阿拉卡关系极佳的马迪尔。哈伯公爵,也弄不明白阿拉卡在资本运作上到底是变了个什么样的神奇魔术。
  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兰特大帝,都没有对这种极为罕见的资本积累现象做出过任何解释。因而甚至连缪拉世家的后人,也弄不明白先祖最初的经营手法。在他们的家族文献中,曾提出过疑问:为何先祖阿拉卡不将这种能够迅速暴发的经营手法教给后人?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塞昂懒洋洋地躺在监狱那肮脏的地板上。狱卒从监狱的过道走过的熟悉声音传进他的耳朵,好象又到了开饭的时候。往常,塞昂也会象别人一样挤到木栏栅边上向狱卒求情多给些食物。虽然那些囚食比起农场里的猪食还差,黑乎乎得象地监狱里的泥土,发霉的气味足以熏昏一位贵族小姐。但为了活下去,塞昂已经在这个监狱里吃了三个月这种东西。

  不过今天塞昂并没有象往常一样巴结狱卒,因为今天是他出狱的日子。同室的狱友飞快地吃完那些可怕的食物后,眼馋地盯着塞昂随手放在一边的碗。

  “塞昂,你今天就要出狱了,这种狱食想必你是看不过眼的,能不能分给我们吃?”

  在监狱里,强壮的囚犯抢夺瘦弱者的食物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过塞昂拥有强壮肌肉,他不去抢别人的食物已经让囚友大叫谢天谢地了。所以塞昂在这里并没有吃过任何亏。

  “好吧,在看你们平时对我恭恭敬敬的份上,这点食物就分给你们吧。”

  同室的三个狱友连忙过来瓜分那少得可怜的食物。一个瘦小的囚犯吃完东西后巴结地说:“塞昂大哥今天就要出狱,马上可以尝尝外面的大鱼大肉了。这点狱食当然看不上眼。再过半个月我也要出狱了,不知塞昂大人能否对小弟提携提携?”

  塞昂矜持地一笑。“别看我塞昂现在落泊地待在监狱里。其实我在外面还是很风光的。你们听说过穷人之父吗?”

  同室的三个狱友顿时露出敬畏的神情。还是那个瘦小的囚犯开口说话:“你说的是那个愿意对任何穷苦人提供帮助的互助会会首吗?”

  塞昂点点头。

  瘦小囚犯问道:“难道你是互助会的成员?”

  塞昂脸上露出兴奋的神情。“目前我还不是。但我之所以进监狱,是因为一个犯了走私罪的互助会成员被通缉,而那个人是我的朋友,所以我替他顶罪进来了。本来以他的罪名,足够判个十年八年的,但因为互助会的力量强大,我只被判了三个月。这还不说,前几天朋友托人告诉我,出狱后我可以得到尊贵的会首大人的接见,因为我帮助了一个互助会成员,为互助会出了力。也许过些日子就可以加入互助会了。”

  旁边三个人顿时露出羡慕的神色。瘦小囚犯问道:“怎么样才可以加入互助会?需要很有能力吗?”

  塞昂摇摇头。“只需要你能够找到一个互助会的成员为你担保,你就可以成为互助会外围组织的会员。经过两年的测试期,如果你没有故意做损害组织利益的事情,就会成为正式的互助会会员。如果为你担保的是小组长以上级别的人,你甚至可以直接加入互助会。”

  瘦小囚犯高兴地问:“塞昂大哥,等你成为互助会员后,能不能担保我进入互助会?”

  塞昂摇摇头,“担保者必须为担保的行为负责。如果我担保你,以后你出什么错,也跟着连累我。除非我很了解你,才会为你担保。”看见瘦小囚犯露出很失望的样子,塞昂又接着说:“你可以跟着我办事,也可以直接向互助会外围组织申请加入,互助会的外围组织加入容易些,只不过没有互助会成员的担保,必须经过五年五年的考验期才能成为互助会正式成员。其实互助会的外围组织也是帮助穷人的,只不过不能得知互助会的核心机密罢了。”

  这下瘦小囚犯和其他两个囚犯都很高兴,因为机密情报什么的他们并不关心。如果能加入互助会外围组织,一样可以得到帮助。那时,他们这些社会的弱小者就可以生活得更好些了。

  聊得正开心,外面来了个狱卒。“1078,出来。”

  在监狱里,塞昂的编号正是1078,他跟着狱卒走了出去。被释放出狱后,他看见自己的那个朋友正在外面等着。

  朋友高兴地拥抱了一下塞昂,对他说:“快点准备一下,换身新衣服。会首大人马上要亲自接见你。只五分钟时间,你可要珍惜。”

  虽然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但亲耳听到朋友这么说,塞昂还是很激动。他跟着朋友去洗了一个澡,换上朋友为他准备的新衣服,然后就跟着朋友来到城内一个相对偏僻的屋子里。

  休息室里有七八个人。朋友交待了一下,连忙出去了。

  塞昂现在知道那七八人人也是等待会首大人召见的,因为知道这里出入的一般都是互助会高级成员,最少也是小组长一级,而他们的外貌也是互助会的机密,所以塞昂低下头,静静等待会首大人的召见。

  由门不时开关的声音可以得知,有的人进去不到一分钟就出来了,而有的人则谈了十几分钟。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塞昂听到自己的名字,他心情紧张地走进那间房屋。

  会客厅并不大,里面有两个人,一个站着,从他的模样和服饰可以看出,他是一名拥有迅剑士身手的保镖。塞昂咂咂舌:他在沙丝那亚城只见过城主大人拥有两名保镖是迅剑士,其他的官吏、富商,能够拥有剑士甚至见习剑士已经是很不错的了(骑士系的战士很少做保镖,而魔法师成为保镖则是极为罕见的事;只有剑士做雇佣兵、保镖的相对多些)。能够拥有一名迅剑士作保镖的人,想必就是那位神秘的会首吧。他看了看那个心目中猜想过无数次模样的会首,不由有点失望:会首是个脸胖乎乎、个子不高的男人。

  会首开口说话了:“你朋友告诉我说你希望能够成为互助会会员,你现在愿意正式加入吗?”

  塞昂连忙点头,连声说愿意。

  会首点点头,“你之所以能够被特召入会,是因为为互助会帮过较大的忙。你既然愿意加入互助会,就出去找你的朋友,他会告诉你接下来怎么办。好好干,小伙子!”

  虽然会首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左右,模样也是一般,但他低沉的声音拥有一种奇特的力量,这种声音更容易得到他人的信任,更容易说服他人。听到会首鼓励的话,塞昂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恭恭敬敬倒退着走出会客厅,连忙去找他的朋友。

  朋友看到塞昂,连忙问他:“会首大人答应让你入会了吗?”

  塞昂仍然沉浸在刚才的激动中,他说不出话,只是连连点头。朋友愉快地笑了。他说:“我们的会首一天睡眠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有时候工作太多,甚至连续几天都不睡觉。想必会首大人叫我给你详细讲些东西吧,他的工作太繁忙。首先,你知道加入互助会有什么好处吗?”

  塞昂说:“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向互助提出任何合理的要求。”

  “对,这是互助会的宗旨。在这个世界里,我们穷人总是受欺压。有时候因为生一场大病,不得不向商人或贵族借钱,如果到期还不了钱,甚至可能成为奴隶。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的时候,这种情况下,只要大家团结起来,力量就强大了。在互助会里,如果你找不到工作,互助会将设法给你提供合适的工作;如果你生病没钱看病,互助会将设法医治你;如果你受了欺负,互助会将会为你出头。甚至你的家人也同样可以受到互助会的保护。现在我们互助会已经很强大了,连一些商人和贵族都加入了组织。但是相应的,互助会需要会员做出贡献时,会员不能随意拒绝。除非那个要求极不合理,这种情况需要互助会的裁判团确定。”

  听朋友说完,塞昂高兴地点头。当他为朋友顶罪入狱时,家中的亲人都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现在他已经是互助会的一员了,似乎没什么事再需要担心了。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塞昂问朋友:“我们会首叫什么名字?总不能老是叫他会首吧。”

  朋友这时露出凝重的神情。“会首的名字是互助会的机密之一。你现在是自己人,可以告诉你,但你不能告诉外人。我们的会首叫卡拉阿,不过我们低级成员在遇见会首时,一般都称他为会首大人。只有高级成员与他商谈时才直呼他的名字。

  在塞昂与他朋友谈到会首时,自称卡拉阿的会首大人在接见完最后一个人后,天已经全黑了。吩咐保镖退下,他呆呆地望望塞斯的方向,喃喃自语道:“主人……”

  ……

  “自从您都失踪都有半年时间了,为什么您还没有消息呢?马迪尔、克洛斯和我都很想您……自从您答应过让我当您的家臣后,我每晚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多余的时间只好工作。现在您失踪了,我几乎睡不着觉,甚至连续几天都通宵工作才能打发时间。您快点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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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六章

第二部  第六章

  我一生中遇到过许多次危机。其中大多数危机在主公兰特大帝的帮助下,我都顺利地渡过了难关。而另一些危机,是藉着一种特殊的自信,凭着我的毅力自己坚持解决的。产生那种特殊的自信,却是因为我凭借自己的力量度过了人生最大的一次危机(差点疯掉,由主公兰特大帝亲自造成)。经过这次危机后,我对自己的自信提升了很多。因此面对许多困难时,我总是默默地对自己说:“连主公兰特没有把我吓疯,这小小的困难有什么好害怕的!”
  籍着这种特殊的自信,我终于成功建立起了完善的缪尔商业网。

  ——摘自《我的奋斗》(阿拉卡。缪尔自传)

  回到人类社会的第一站是去找阿拉卡。据兰仆说,这小子每天想念我想得吃不下,睡不着。不过当我看到阿拉卡还是胖乎乎的样子时,有点怀疑兰仆说话是否夸张了些。

  到达沙丝那亚城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出山后我们两人一兽连夜赶路,没想到到达目的地时却是深夜。好在城门关闭对我们并没有任何影响。我们飞上城墙,直接向阿拉卡的府邸潜去。

  没想到阿拉卡居然拥有三个迅剑士做他的保镖。两个正在睡觉,一个躲在阿拉卡与书房相连的小房间内打哈欠,学习收敛气息的方法真是有用。现在我对气息特别敏感,阿拉卡府内有多少人,分别在哪儿,醒着还是在睡觉我都一清二楚。不过兰仆告诉我,如果有其他拥有收敛气息能力的人,我很难察觉。这其实是废话。虽然钱能通神,阿拉卡拥有三个迅剑士做保镖,但他不可能雇得到风剑士、影剑士啊。何况即使是影剑士也未必个个都拥有收敛气息的能力。我以前就不会,还是兰仆教我的。

  对小房间内那个迅剑士施展了一个精神系魔法催眠术,我悄声无息站到阿拉卡背后。他似乎正在研究一个帐本,不过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老看那一页却不翻。正在设想怎么样才能把阿拉卡大大地吓一跳,阿拉卡却反而先吓了我一跳。

  “主人……”

  正在气恼兰仆,他教我的是什么狗屁收敛气息的方法?连阿拉卡都发现我了!结果阿拉卡又说了一句话才让我明白,他并不知道此时我正在他身后。

  “自从您都失踪都有半年时间了,为什么您还没有消息呢?马迪尔、克洛斯和我都很想您……自从您答应过让我当您的家臣后,我每晚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多余的时间只好工作。现在您失踪了,我几乎睡不着觉,甚至连续几天都通宵工作才能打发时间。您快点回来吧。”

  听到这句话,滞了一滞,我想起了乔。乔在四号地区伏击战的殿后战中牺牲了,说到底,他终归是为了他的主公而牺牲的。而那段日子里,我却总想着伊莉。虽然被伊莉所伤,但我仍将几乎所有的思绪放在那个让我既爱且恨的女公爵身上,几乎没有想起过乔。我的家臣都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忠诚。而作为他们的主公,我却只顾着儿女情长,即使家臣已经为我献出了生命,我却仍然一心一意思考着与伊莉有关的问题。说起来,我的确不算一个好主公。

  不由自主地,我叹了口气。“唉……”

  阿拉卡剧烈地震动了一下,他猛地回过头。他直直地看着我,然后摇摇头。

  “近来精神方面越来越有问题了。不但幻觉中出现主人的声音,现在居然眼前出现了主人的模样。不知道再过些时候会不会彻底疯掉。”

  我没有出声,阿拉卡疑惑地望着我,又自言自语起来。

  “不对啊,主人脸上怎么会有个剑痕呢?虽然显得更英俊成熟,但记忆中主人没有这道剑痕啊。是我真的疯了,还是主人的魂魄来看我呢?”

  颤抖着说完,他试图伸手摸我的脸。可他的手也颤抖得厉害,等他能控制自己的双手摸到我的脸,只怕天都亮了。

  我伸手对准他一个爆栗。“笨蛋、呆瓜。咒主人死,居然还想乱摸主人的脸!想吃主人豆腐,这种贴身仆人太危险了,我要换一个新的贴身仆人。”

  阿拉卡呜咽着冲过来抱着我。小时候我们一起长大,自从他六岁后就再也没对我有过这么亲热的举动了。有次他和我打架,毫不留情地对我屁股上重重踹了一脚,小孩子是顾不了什么贵族尊严的。我自然哭着向管家告状,于是他便被管家痛打了一顿。

  我收敛了斗气,以免将他震伤。不过他的手劲真大,勒得我肋骨生疼。搞不清兰仆为什么说他没有练武的天赋。

  阿拉卡抱着我含糊不清地哭诉,我仔细分辨,大意是“主人,你终于来看我了。我好想你。”之类的话。

  好半天,阿拉卡才渐渐平静下来。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放开我。

  “现在才想起来,迟了。你这种爱吃主人豆腐的近身仆人我是不敢再要的。”

  看着阿拉卡略显痴呆、精神恍惚的模样,我有点后悔。听说大喜大悲转换得太快会导致人发疯,但愿我刚才开玩笑没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明天你就是我的家臣了,自然不能兼任近身仆人这一职位。怎么,你还想领两份薪水吗?”

  阿拉卡的精神承受能力总算还过得去,总算没被我的孟浪之举弄得疯掉,不然我可要后悔死了。他擦擦脸上的眼泪、鼻涕,小声咕哝着“主人都一年多没给我发薪水了,也不知道是不想赖帐。”

  稍微问了一下阿拉卡的近况。其实兰仆把他的情况基本都告诉我了。从这小子被马迪尔欺负时候的模样看,怎么也看不出他可以成为一个庞大组织的首领。最后,阿拉卡总结说:“主人,我以沙丝那亚城为中心,依靠互助会这个组织,建立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商业网。可惜为了使我的特殊商业网络运作得更顺利些,用来贿赂各级官员花费的金币抵得上我们营利的百分之二十。”我笑了笑,安慰他说道:“为了使你这种商业网正常运行,那些花费虽然对于别人商人而言是额外开销,但对你而言应该是正常开支嘛。”阿拉卡不满地嘀咕:“按今年预计的年收益看,那可是两万金币啊。”

  花了不少力气我才没跳起来。自从读圣华学校遭遇经济危机后,我就对具体的金币数字很敏感。

  “既然这样,我想办法把这座城的统治权弄过来算了。”

  阿拉卡眼中露出崇拜的神色,这种久违的神色我很喜欢。阿呆即使崇拜我,也很不容易表达出来——其实目前它根本不可能崇拜我。至于兰仆,只有我不时无意间流露出对他崇拜的神情,他哪可能崇拜我呢?

  于是我接着说:“等以后发展壮大,我拥有封爵权后,你就不仅仅能够作家臣,还可以被我封为上位贵族。”

  阿拉卡显出一副神往的样子。不过他突然清醒过来。

  “主人,你说明天我作你的家臣。可光说没用,还得注册啊。一口吃不成大胖子,我看还是先拥有家臣的地位实在一点。”

  真不该让阿拉卡从商,商人就是注重现实利益。陪着我幻想一下会少他一块肉吗?再说我现在真的很有实力啊。

  我多少有些不悦,“塞斯公国的权力机关完全瘫痪了,我们只有去塞斯公国的宗主国法兰西奥去注册。那夺取沙丝那亚城的统治权就得推迟一些时间。相应地,你被封爵的时间也会大大地推迟。”

  阿拉卡脸上堆起谄媚的笑容,“哪能呢?主人这么英明神武,就算是统一大陆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怎么可能推迟将我封爵的时间呢?我阿拉卡见识浅薄,只是想早点当上主人的家臣,请主人满足我这微不足道的愿望吧。”

  随手又给他一个爆栗。“记住了,当家臣后,称呼我为主公。如果称呼错了,小心我再把你降为贴身仆人。”

  看着阿拉卡恭恭敬敬连连点头的样子,我猜想当初兰仆说阿拉卡适合经商,是否是从阿拉卡那谄媚的笑容中判断出来的。真的,现在我才发现阿拉卡的笑容是一种标准的商人式的笑容。

  随后我吩咐阿拉卡:“把我的消息告诉马迪尔和克洛斯吧,免得他们为我担心。听清楚,是告诉马迪尔和克洛斯两人。”

  阿拉卡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想了想,似乎终于做了某种决定,然后坚定地说:“主人,我明白。要不要我取消对塞斯的经济支援?我现在对塞斯的抵抗力量的经济支援占了他们外界物资援助的30%以上,如果取消对塞斯的经济支援,相信即使有……即使有法兰西斯人的支援,也很难撑过明年春天。”

  虽然阿拉卡并不是一个骑士,但我知道他还算是爱国的。一个爱国的塞斯人能够作出这样的决定,实在很让我感动。不要求伊莉能够象阿拉卡那样将我看得比塞斯更重要,只需要她能够将我与塞斯看得一样重要也就够了。可惜伊莉不是那样。摇摇头,将伊莉的倩影从我的脑海里甩开,对阿拉卡说:“不必了,伊莉公爵并没有对不起我,她并不是我的妻子。对了,兰妮在哪儿?乔为我牺牲了,我得好好照顾好他的女儿。”

  “兰妮小姐三个月前去塞斯了,她一定要去塞斯,我拦也拦不住。只好花了一千枚金币聘请了一个迅剑士、五个剑士护送她去塞斯。”

  看来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的祖训对女儿多少也有些影响。

  一声叹息后,我默默祝福:马迪尔,但愿你在感情方面比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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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七章

第二部  第七章

  第五章欧巴尼亚神圣大帝征服大陆走出的第一步,学术界公认是由沙丝那亚城开始的。神圣大帝在获得沙丝那亚城的统治权后,对沙丝那亚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沙丝那亚城由原来一个普通海港城市,一跃成为大陆排名第八的大城市。大帝的出生地塞斯公国吾尔汉市宣称自己是爱克斯大陆的圣地,而沙丝那亚城则宣称自己为神所眷顾之地。两者为圣地与神所眷顾之地哪个应该列在前位爆发了无数低层次的争论。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兰特是怎样取得第一座城沙丝那亚城的呢?无论是从圭亚那地方志还是欧巴尼亚档案馆都没有对此进行清楚明白的解释。其中显然有疑点。

  作为一个流亡贵族,从另一个国家得到采邑是极为罕见的。一般而言只有当这个流亡贵族拥有相当高的能力并且愿意向另一个国家效忠,才可以从这个国家得到采邑。但是兰特显然并没有向圭亚那效忠:圭亚那公国直接将公爵直属城市沙丝那亚城划拔给兰特作为独立城邦,这显然不合常理。

  另一个令人奇怪的地方在于:圭亚那公爵将沙丝那亚划拔独立之前,曾神秘地失踪长达四天之久。

  以上这些充满疑窦的事实,使我们有理由怀疑:兰特在获取沙丝那亚城的过程中,采取了不光彩的手段。

  ——摘自禁书《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

  掐住阿拉卡的脖子总算逼迫他发誓不泄露我食言这一秘密。

  其实食言并不应该怪我,当时阿拉卡见到我后情绪太激动,惹得我没仔细想就答应明天让他成为我的家臣。上位贵族的家臣登记必须在本国或其宗主国进行。本来我骑着阿呆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法兰西奥,自己用飞行术也可以在半天内到达目的地。可阿拉卡连骑马长途奔驰也适应不了,所以我们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才到达法兰西奥。到达目的地后,阿拉卡直奔市政府走去。事情办得很迅速。阿拉卡在他的人生大事面前异常大方,随手一个金币一个金币地打赏。看着那些工作人员的表情,让人怀疑即使我不亲自去,那些人也可以为阿拉卡办好家臣的注册手续。

  回来的路上多花了些时间,因为阿拉卡将他的家臣标识挂在前胸,特意在别人的面前晃来晃去。后来终于惹出了麻烦。一个标致的女孩子低着头从他身边走过,阿拉卡居然拦住她非要人家看他的胸前。于是周围早就想着上前献殷情的男士们围住阿拉卡就是一顿痛殴。虽然做为主公我有义务帮助阿拉卡解除这种困境,但他做出那么丢脸的事,我装作不认识他还来不及,怎么好意思告诉别人那个发花痴的男人(围殴者的共识)是我的家臣呢?

  可怜的阿拉卡其后因类似的原因又被暴打了两顿,直到快回到沙丝那亚城时他的精神状态才终于恢复正常。不过此时的模样相信就连马迪尔也认不出他是谁,兰仆在一旁告诉我,他现在的模样与古东方一种名叫大熊猫的吉祥兽很相似。

  带着阿拉卡偷偷溜进他的房间,我赶紧对这个仍然有些亢奋却极需要休息的人施展了一个精神系魔法催眠术,阿拉卡幸福地进入了梦乡。虽然他的黑眼圈和肿裂的嘴唇表明他刚刚接受过暴力的教育,但仔细看还是可以看出他正在梦里微笑。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幸福。或许,小人物得到幸福会更容易些。毕竟他们的要求低。这一刹那,我甚至有些羡慕阿拉卡。

  坐在书房里苦苦思考夺取沙丝那亚城的事情。

  其实以我高阶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份投靠任何一个大国都可以得到公爵爵位封赏。但我凭什么投靠别人呢?为伊莉服务还勉强可以接受。打住,怎么想什么都会想到伊莉呢?我起身用冷水冲了冲脸,摇摇头,然后用力抚平脸。叹口气,我又回到原来的思路上。

  如果想取得城主的位置,以简单的思维看只有一种办法:武力夺取。

  沙丝那亚城是个海上贸易城市,军事上以海军为主,但普通城防军仍然有一千多人,这还不算近两千的预备役军人。即使是高阶白银骑士与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份,也不可能凭一个人攻占这座城市。如果将城防军引到野外,凭我和阿呆的高级魔法,或许可以消灭他们。但城防军多数由沙丝那亚本地人组成,杀掉他们,沙丝那亚城的市民会拥戴我吗?就算市民们迫于高压服从我,圭亚那会对我的行为熟视无睹吗?

  唉,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干嘛对阿拉卡说大话呢?这是个教训,以后一定不能乱吹牛。

  从七点想到八点,又从八点想到九点,一直想到深夜两点。无论我怎么想,乃至差点把头想破,让白花花的脑浆淌出来,仍旧没有半点头绪。我绝望地躺回床上,望着天花板无聊地叹气,一声又一声。

  叹气正叹得起劲,突然发现身边站了一个人,吓我一大跳。定睛一看,原来是兰仆。

  “主人,你在为什么发愁?”兰仆有些谨慎地问我。

  我斜眼望他。他肯定早就听到我发愁的叹气声,这么迟才来问我估计是担心我在为爱情方面的问题烦恼,害怕引火烧身。

  “别担心,我不是在为爱情发愁。三天前我对阿拉卡吹牛,说我会想办法把这座城市的统治权弄过来。现在想想,这个牛皮吹得大了点。”

  兰仆的眼睛里又现出精光。还好有灯亮着,不然在黑暗中一个人的眼睛一闪一闪地发光,非把别人吓死不可。我颇为好奇地望着他,难道他竟然连这种事也可以办到?

  “主人,这件事很容易。”

  很辛苦才忍住没有倒抽一口气,我暗自希望兰仆不是因为跟了我这个主人而染上了吹牛的毛病。

  “哦,那你说说应该怎么办?”

  “圭亚那公爵现在重病缠身,各地请来的医生都对此束手无策。事实上,圭亚那公爵患的病对于现在的医疗水平而言,的确是不治之症。不过我有办法治好他。我想,如果可以用一座城市换取至少十年的寿命,相信圭亚那公爵一定会非常乐意的。”

  我真是非常羡慕兰仆,他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仅仅凭他的医术就可以换取一座城市,真是太棒了。我吩咐兰仆,这件事交给他全权处理。今天总算可以睡着觉了,如果不是兰仆,那我多半会和阿拉卡一样几夜都睡不着。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我迷迷糊糊地又一次想:以后一定不能再随便吹牛了。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家臣们与我在一起喝酒聊天。当乔又用那种狂热的眼神望着我时,突然想起乔已经为我而牺牲了,于是我大喊,然后从梦中惊醒。

  呆呆坐在床上回忆梦里的情形。这些天来,我一直渴望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伊莉因为祖国而放弃了我,客观地说,那是因为我无法给她提供她所希望的帮助。所以我要变得更强大,拥有强大到足以保护身边的每一个人的力量!要想达到那样的目的,至少需要拥有一支完全听命于我的强大军队。但是仅仅一个伯爵,哪怕是加上魔武双修的高阶白银骑士、魔导士身份,还远远不够。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哪怕使用血腥手段,我也在所不惜!

  突然想起一件事,我痛苦地躺回床上。现在我的转变仍然是因为伊莉。为什么到了现在,我还是忘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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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八章

第二部  第八章

  神魔大战中精灵、矮人、人类都是神族的同盟,而魔族的同盟只有兽人和妖精。一千四百年过去了,人类仍旧与兽人很难融合,但与精灵及矮人则相处不错。在人类城市中,偶尔会看到精灵和矮人。每个矮人都是优秀的铁匠,他们中的任何人所制作的金属制品都堪称精品;而精灵族则是天生的弓箭手,他们是军队和佣兵最喜爱的同伴。而精灵另一个让人类喜欢的理由则是精灵都非常漂亮。精灵和矮人的寿命都很长,精灵平均可以活五百年,而矮人平均可以活八百年。但相应的,他们的生育率都很低。精灵和矮人的数量本来就很少,而他们中的大多数又只愿意在自己的族人中生活,所以普通人虽然知道世界上存在精灵和矮人,却往往一辈子也没见过一个。
  ——《山海经。种族篇》

  兰仆离开四天后回来了。他告诉我,圭亚那公爵大约会在三天后将沙丝那亚的所有权转让于我。

  这四天我在沙丝那亚城到处闲逛,对沙丝那亚城有了更多的了解。说实话,我现在还真喜欢上沙丝那亚了。沙丝那亚的城市规模比吾尔汉市还要大,而且更为繁华。因为它是一个海港贸易城市,比起一个内陆城市自然更为发达。最让我高兴的是沙丝那亚城拥有优良的天然深水港,这座城市的发展前途显然比吾尔汉大得多。

  吾尔汉是塞斯第二大城市,经常可以见到旅行者、游呤诗人。而外公喜欢听那些旅行者、游呤诗人讲途的故事,所以经常将他们请进伯爵府。我自小就听他们谈论天南地北的故事,因而向往旅行的生活。贵族当中有些人喜好旅行,甚至个别人将领地托负给信任的家臣,自己独自踏上旅行的路途。小时候也曾向往过这种生活,现在看来,这种生活算是实现了。

  我的领地处于战乱之中,回去就得打战。打战我倒是无所谓,年轻人朝气蓬勃,成为英雄的欲望使每个年轻人都向往走向战场。而我自从成为高阶白银骑士和魔导士之后,还没在战场上展现过呢。可惜塞斯现在多了个阿朗佐。阿科尼奥。我不想再回到塞斯——起码现在不愿意去面对。即将得到的沙丝那亚城,也不可能作为我永久的归宿。伊莉的选择使我的心中充满了不甘,躲在沙丝那亚城蜗居一生实在太难想象。沙丝那亚由于地理的关系,水手比农民和手工业者多,发展海军是正确的选择。但是想要击败英格兰尼,我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陆军。况且以一个城市组成的海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与一个国家的海军相抗衡。

  阿拉卡知道兰仆回来了,于是屁颠屁颠地跑到我房中。

  “主公,沙丝那亚城所有权得到了吗?”

  我慢吞吞地回答。“可能吧。三天后才能得到正式的文件。”

  “啊!”阿拉卡愉快地大叫一声,他双手用力地握成拳状,指节都发白起来。如果不是害怕在主公面前失仪,想必阿拉卡现在一定会大跳起来。他望着我的眼神突然和乔的眼神一样,显得非常狂热。

  做了一个深呼吸后,阿拉卡向我行了一个礼,然后恭恭敬敬退了出去。

  在阿拉卡心目中,我可能是拥有的神的能力的人吧。

  苦笑,其实拥有神的能力的人是兰仆,只不过我运气好,兰仆是我的仆人。对于兰仆怎么完成这项高难度的任务有些好奇,于是向兰仆询问详细的经过。

  “主人,我去公爵府将垂危的公爵请了出来……”

  我打断兰仆的叙述,“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吧?”

  兰仆狡猾的笑笑,“主人,那是经过你同意的。主人你吩咐这件事由我来处理。我的所有行为都是依照主人的行为道德标准而进行的。”

  我挑挑眉,“等等,你所有的行为都是以我的道德标准为依据吗?为什么?”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道德标准。或许有些人认为某件事情是正确的,而某些人则认为那件事不对;或许在今天看来是道德的事,而过段时间却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我的行为标准第十一条是:以主人的道德标准为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

  幸亏兰仆是成为了我的仆人。要是他成为某个对战争充满狂热、喜欢进行屠杀的人的仆人,以兰仆的能力,那世界可真乱了套。

  “你接着说。”

  “将圭亚那公爵请出公爵府后,我花了三天的时间将公爵的病情抑制住。本来圭亚那公爵已经失去自理能力、甚至连话都说不出,只能躺在床上等死的。初步处理后,他已经可以借助拐杖站起来,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都恢复了。然后我告诉他,我可以将他的绝症完全治愈,治愈后的身体状况,不出意外再活个十年没问题。当然,我要求他不要将这件事的缘由向外界宣布。因为我知道以主人的道德观看,趁别人重病而夺取他的财产毕竟不是一件光荣的事。他想了整整一天,终于同意将沙丝那亚城的所有权转让给你。不过由于文件手续等问题,三天后才能正式移交。”

  要是英格兰尼国王突然突发重病就好了。可惜兰仆不肯伤害高级智慧生物,不然以他的能力,一定可以干掉英格兰尼国王或是想办法让他生重病。

  阿拉卡充满激情地等待了三天,沙丝那亚城的所有权转让终于正式公布了。

  市民们围在市政府周围窃窃私语,看着我举行成为沙丝那亚城主的仪式时,他们大多数都显现出惊疑不定的神情。

  我了解市民的心情。一直以来沙丝那亚都是圭亚那公爵的直辖市,现在突然成为一个自由城邦,肯定不会习惯。而我作为一个流亡贵族,在没有臣服于圭亚那公爵的前提下,居然可以得到最大自治权力的城市,这显得太不正常。他们肯定会害怕圭亚那公爵将城市所有权转让非常不情愿,以后仍将以武力夺回。看来作为城主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安抚市民的情绪。

  一周过去了,正在为怎么安抚市民情绪而发愁,手下慌慌张张报告说海盗来了。说起来,安抚市民的情绪确实是件困难的工作:我没法证明圭亚那公爵不会用武力夺回沙丝那亚城。在爱克斯大陆,即使是小公国,也为在这个充满纷争的大陆上生存苦苦挣扎。除了科洛斯,其余的自由城邦从来没有超过一百年历史的。这下可好,海盗正好可以成为我显示实力的道具。

  我和阿呆,还有八十多个战战兢兢的水手登上一艘武装帆船迎向来袭的海盗。从港口围观的市民的目光看,我们这些人只不过比死人多了一口气。此次来袭的海盗是长期为害波罗的海一带臭名肇著的红胡子。红胡子只是这个海盗的外号,他的真实姓名没人知道。传说中他的红胡子是被鲜血染红的。

  大约离开港口五海里之后,我们与红胡子的船队相遇了。海盗的船队由两艘英格兰尼大帆船、三艘大型帆船、两艘佛兰德帆船及四艘武装帆船组成。看着对方的实力,那些长年在海上生活,见识过各种各样危险的水手们全部都脸色苍白。武装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160人,而英格兰尼大帆船的满载配置人员为300人。对方只需要一支英格兰尼大帆船上人员满载,就比我们多出了两部多的人。而大型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160人,佛兰德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200人。如果对方船队全部满载,他们的舰队就会有2000多人。八十对两千,这不是战斗,而是送死。也许那些水手并不怕死,但他们一定不愿意陪着一个疯子送死,无奈这个疯子现在是沙丝那亚城城主,不能违背他的意愿。

  常规海战中一般是先以弓箭、投石机对射,然后两船接触后强势方武装人员跃到对方船上进行肉博。海盗们通常不会对攻击对象施放火箭,因为他们的目的是抢掠而非毁灭。从这个角度讲,商船占了一点便宜。但可惜的是海船上都涂着防火漆,即使使用火箭也很难奏效。很少有魔法师会介入商队与海盗的战争,魔法师通常不会为了佣金而为商人服务。在海战中低阶魔法基本上不起作用:冰箭术、魔法神箭、风刃术对于普通人很奏效,但对于另一艘船上的人却很难伤害他们。而高阶魔法中,气系常用高阶魔法连锁闪电在海战中起的作用很小。海洋中土元素极稀少,不易使用。即使能够使用出,高阶土系魔法在海战中也没什么作用。海洋中水元素最活跃,使用高阶火系魔法也可以取得很大的作用,但很难想象一个高级魔法师以上等级的魔法师会接受商人的雇佣。而海盗方则更不可能拥有魔法师。一个魔法师哪怕犯下了不可赦免的罪而遭受国家的通缉,他只要能够逃到另一个国家就可以得到保护和重用。当然也有例外,如果一个魔法师遭受了魔法师协会的通缉,而他本人对生命或自由相当在意,那么他的确有可能成为强盗、海盗的同伙。不过这样的例子极少。

  我对这次海战胸有成竹。在海战中最怕火攻,虽然大海上的火元素相对少些,但有阳光的地方就有活跃的火元素,足够阿呆轻松施展出它擅长的流星火雨。火球术和连株火球都很难使一艘涂满了防火漆的船发生火灾,但流星火雨却可以轻松搞定。

  我瞧着阿呆轻轻一笑。它最擅长就是火系魔法流星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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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九章

第二部  第九章

  “主公的主公,不是我的主公。”这是一句爱克斯大陆的谚语。一位家臣背叛主公之时,他会遭受道义上的唾弃。但他本人的家臣即使尽全力参加战斗,也不会遭受过于严历的处罚。因为作为家臣只需要对他的主公负责,无须理会其他人的命令。
  ——《爱克斯大陆家臣制度》

  双方已经接近至五百米的距离了。红胡子并没有马上进攻,他的船只从四面将我们包围起来。我想,红胡子是想对我们进行一次充满艺术性地屠杀,降低沙丝那亚人的抵抗心。这样也正合我意,如果不是四面包围进击,阿呆烧坏一只船后,我们还得追击其它的船,麻烦。

  真正面临死亡时,那些水手反而冷静下来,我赞许地点点头。由这些人为骨干组成海军,甚至不需要太多的训练。

  近了,又近了,四百米,三百米,两百米,已经到了弓箭和投石机攻击的范围,红胡子仍旧没有发起进攻。我也不着急,反正兰仆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红胡子以弓箭或投石机发起进攻,他就会布下一个巨大的空气之盾。虽说空气之盾只是个一级魔法,但能够包围一艘武装帆船的空气之盾所需要耗费的魔力却超过普通高级魔法师全部的魔法力,也就是说,这种规模的空气之盾只有魔导士以上级别或是两个以上高级魔法师联手才可以实施。我是不干这种累活的,布下这么大个空气之盾会累死偶的,反正兰仆只消耗他能量的不到千分之一。

  红胡子喊话了:“我很欣赏你们的勇气,但是光有勇气是不能够在战斗中取得胜利的。现在形势非常明朗,你们投降吧,我饶你们不死。”顿了顿,红胡子开始使用攻心战,红胡子到底是纵横海上的有名海盗,的确有一套。“你们以一艘三桅武装帆船来迎击我,明显是送死的行为。你们的新城主完全不能够给你们带来安全,反而使你们的生命马上陷入危险之中,我敢说,你们的城主既愚蠢,又怯懦。他让你们陷入这种危险,现在他自己在哪儿?还不是躲在城中安全的地方看你们为他卖命?这样愚蠢又怯懦的城主,值得你们效忠吗?”

  水手们相互看了看。他们可能会觉得我愚蠢,又或者疯狂,但他们不会认为我怯懦。虽然被红胡子乱骂一气,不过我并没有太生气,攻心战是很正常的。正在琢磨台词,阿呆一声巨吼,一船英格兰尼大帆船遭受了流星火雨的荼毒,猛烈燃烧起来。我用力敲阿呆的傻脑袋。“我还没想好台词呢,你居然敢抢我风头?况且你要烧也应该烧便宜点的中型帆船嘛。”阿呆无辜地望着我,发现我变本加厉打算拧它的耳朵,吓得在船上乱跑。现在暂时放它一马,拧它耳朵以后还有很多机会。

  “红胡子,投降吧。你的船队现在与我距离最远的距离也不超过三百五十米,流星火雨的常规攻击距离为四百多米。或许,你想以哪艘船来试验我是否仍然有余力施展出流星火雨?”阿呆这时候又窜到我身边,不依地用脑袋蹭我的脸。不就是将施放流星火雨的功劳霸占了吗,谁叫它抢我风头?!我轻轻将阿呆脑袋推开,它仍旧蹭过来。太调皮了!这样很破坏我的形象。我悄声要求它别再闹,回去好给它挠一刻钟痒,再给它一瓶好酒。它轻吼一声,我只好接受勒索,答应再加一瓶好酒的要求。

  红胡子或许会下令突围,但他不会指出一艘船来试验,那样会失去部下的信任。

  海盗们在陆地上的同行相对见多识广些。军队有剿灭强盗的任务,而军队中通常都配置有魔法师。

  红胡子面对流星火雨造成的结果显然极为震惊。

  “阁下是谁?城主聘请的魔法师?”

  红胡子不算糊涂人。在未知风险面前,他并没有下令围攻或是逃跑,以免招致不可预测的危险。他询问我是谁,是想套知我方实力的底细。

  红胡子那边每艘船上都闹哄哄的,而最热闹的显然是正在燃烧的那艘船。上面发出叫声、哭喊声,有的人努力救火,而有的人干脆从船上跳下。

  我的船上也乱起来。船长显然也算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他惊呼一声,结结巴巴地指着阿呆,“魔……魔……魔兽之王!城主的魔兽是猞猁!……”船员们露出敬畏、崇拜的神情,与我在塞斯的部下反应如出一辙。水手们居然忘了他们生活在船上的禁忌,全部集中在船的一侧观看起阿呆来。阿呆露出趾高气扬的神情。死阿呆!又抢我的风头。我轻咳一声,“你们疯了,都集中在船的一侧来干什么?想把船弄翻了自杀?!回到各自岗位上去。”显然没有人会对魔兽之王的主人提出任何质疑,水手们迅速地回到各自的岗位上。

  清清嗓子,我回答红胡子的问题。

  “本人就是你刚才谈论的愚蠢而又怯懦的城主!”

  红胡子嘎声问:“你能否在海洋上再施展一下刚才的魔法,以便使我的部下更为敬服?”

  这很容易,我对着兰仆抬抬下领。这种不伤人但对于我和阿呆需要费点力气的苦力活,还是交给兰仆办更好。一个流星火雨在两艘海盗船之间出现了,没等它完全熄灭,又一个流星火雨出现在另两艘海盗船之间。兰仆真是很了解我。

  红胡子确实是个不错的首领。包围我的时候,他的旗舰离我们最近,至少说明他很勇敢。还好阿呆只是随便找了艘倒霉的船。如果将红胡子所在的旗舰烧毁了,那红胡子的部下多半会溃乱。让我和阿呆连续施展十一个流星火雨,多半会把我们累坏。这还不说,一支舰队在我眼中实在与很大一堆金币无异,将这些金币烧毁,我会心疼的。那个圭亚那公爵小气得紧,在移交沙丝那亚之前,居然把城市金库搬空了。目前我穷得只剩下一座城市。

  红胡子惊恐地望着我,过了半晌,他问道:“你是贵族吧?”

  我颔首。

  他似乎有些不放心,又接着问:“那你是骑士吗?”

  但愿红胡子不至于要求验证我的骑士资格证书,那样我会老羞成怒的——毕竟我现在只拥有见习骑士资格。好在见习骑士也算骑士,我回答道:“是的,我是一位骑士。”

  “如果你能够以骑士的名誉发誓不伤害我们,我愿意向你投降。”

  这个难题不大。虽然红胡子是海盗,但他只杀害反抗的人,对于愿意投降的商人,只收取一半的钱财及货物——这是海盗共同遵守的约定,盗亦有道。只有那些穷凶恶极的人才会破坏这条规矩。毕竟商人是海盗们的衣食父母,涸泽而渔是不智的行为。

  “我以战神的名义发誓,绝不伤害你们。如果有违此誓,甘愿接受神灵的处罚。”

  得到我的承诺后,红胡子的部队飞快地升起了白旗,然后老老实实地向港口驶去。

  踏上港口,欢迎的人群将不算小的港口挤得水泄不通。面对欢呼的市民,我有飘飘然的感觉。不过他们的欢呼口号乱七八糟的,他们有的喊“城主大人万岁!”,有的喊“兰特大人万岁!”。对于这两者,我都很乐意接受。但有的人掺杂在中间居然喊“魔兽之王大人万岁!”阿呆的事一定是船长对岸上打旗语时说的。

  我昏!他们到底是在对阿呆喊万岁,还是将我称之为魔兽之王?!我暗暗下定决心:这个称呼以后一定要以城主令的形式禁止!

  不过有不少少女挥舞着鲜花和雪白的手帕向我尖叫,这很快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我得意地向几个少女挥挥手,她们有的更加兴奋,有的羞红了脸。而这一行为惹得其他少女发出更为热烈的欢呼声。

  仅仅以一支武装帆船出港迎敌,在自身毫无损伤的情况下击败一支由十一艘船组成的舰队,这简直就是现实中的神话。其实这种事还真只有我办得到。即使是魔导师,施展流星火雨也至少需要十几秒的准备时间,哪能象我、阿呆、兰仆那样瞬间完成呢?如果我们不具备那样的能力,红胡子这种强悍的海盗搞不好会逃命。别的魔法师,哪怕是魔导师,最多也只是击毁其中的大多数,但免不了会让部分海盗逃掉。

  这样多好,我一下子拥有一支舰队了。

  回到城主府,红胡子老老实实跟在我的身后。刚才阿呆和兰仆表现的实力使他真正臣服于我了。红胡子的部下解除武装后在城防军的监视下集中待在一个大广场。如果骑士投降于我,那自然是令人放心的。但对于海盗,我不得不谨慎些。

  坐在宽松柔软的大沙发上,接过兰仆递过来的红茶,我一边愉快地品着红茶,一边盯着红胡子想心事。

  现在沙丝那亚人应该是接受我了。普通人需要拥有一位强力的领导者。科洛斯只不过三千平方公里,建国八百年没有被异国征服过。其中的原因之一便是因为科洛斯拥有非常强大实力的人。我目前的实力与科洛斯虽然还没得比,但对于一个小小的城邦国家来说,已经足够了。除非是疯狂的人,在发起战争前都会对可以得到的利益和可能遭受的损失进行分析。以我击败海盗表现的实力,相信不会有太多人愿意进犯沙丝那亚。不过我不能总待在沙丝那亚,这座城看来以后得交给阿拉卡打理。兰仆说阿拉卡天生拥有管理和谈判的技巧能力,但在军事方面他却无能为力。

  现在红胡子自投罗网,真是雪中送炭。阿拉卡负责行政,红胡子负责军事,非常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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