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番茄花园|穆族网游
打印

[玄幻小说] 大帝传

大帝传

内容简介 ]

  历史上许多有成就的人都是自小立志然后通过不懈的努力,沿着自己的发展目标,最终取得了成功。但并非所有的成功人士都是那样。时势造英雄。首位统一大帝兰特,他是后世无数人景仰的目标。然后却很少有人知道,他原本是个胸无大志,易于满足的年青人。历史因为他而改变,然后说起来可笑,他走向自己成功之路最初的动力却只不过是……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TOP

第一部 第一章

第一部  第一章

  第一章
  先祖阿拉卡.缪拉从小就是欧巴尼亚大帝国皇帝最亲密的伙伴。基于这种关系,先祖终身担任着帝国财政大臣的职位。缪拉商业世家的成功也得益于这种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想要在商业上成功,必须与成功的人或是将要成功的人保持一种非常亲密的关系。

  --《缪拉世家家训第一章第三条》

  公鸡打鸣的声音钻进了阿拉卡.缪拉的耳朵,他幸福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他抬头向外看了看,“多好的天气。如果今天可以出去打猎就好了。”

  阿拉卡是法英哥伯爵府中的一名仆人。虽然仅仅是一名仆人,但他对自己的地位非常满足。因为爱克斯大陆所有的国家都实行着奴隶制,只听说在传说中的菲利浦大陆上是没有奴隶的。法英哥伯爵个人就拥有五百多名奴隶,而仆人则比奴隶的地位高多了。况且他的工作也非常地令人羡慕:法英哥伯爵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兰特.萧的近身仆人。在仆人这个位置上,只有伯爵府上的管家地位明显高于他,还有法英哥伯爵的近身仆人在仆人中的威望略大于他,其他的仆人见到他都是很恭敬礼貌的--尽管他才十八岁。其实道理很简单,他的主人兰特是唯一的伯爵法定继承人,而当兰特成为伯爵后,他如果运气好,将来就可以当上伯爵府中的管家。那是个多么令人羡慕的职位啊。

  当然,阿拉卡也有自己烦恼。马迪尔.哈伯,兰特的侍从,老是爱找他麻烦。天知道马迪尔为什么老是和他过不去。要知道,马迪尔是兰特的侍从,自然也拥有贵族的血统。对阿拉卡而言,马迪尔是绝对不能得罪的,所以阿拉卡见到马迪尔,向来是堆上最谄媚的笑容。但遗憾的是,马迪尔从来不吃这一套。唉,不知道兰特大人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脾气古怪的待从。

  阿拉卡摇摇头,将不愉快从心里赶走。得赶快到兰特大人那儿去,如果兰特大人已经醒了,那可是他的失职。阿拉卡用较快的速度洗完手和脸,穿上他引以为荣的近身仆役制服,穿过巨大的客厅(相对于阿拉卡的睡房而言),顺着楼梯爬上二楼来到兰特大人的房屋内。阿拉卡静静地待在兰特大人睡房外的小客厅内,等待兰特大人睡来后的第一个命令。

  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睡房内传来兰特大人的声音:“阿拉卡,把水端进来。”

  阿拉卡迅速地端起水盆,推开睡房的房门走进去,然后放将水盆放在一张据说是从遥远的东方国家买来的桌子上,站在一旁问道:“兰特大人,请问还有什么吩咐?”未来的领主没有理会阿拉卡,他用双手捧起冰凉的水泼在脸上,洗起脸来。阿拉卡在一旁安静地望主人,心里油然升起一股自豪的感情:兰特大人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主人。他心地善良,很少向别人发脾气,哪怕是奴隶和仆人。兰特大人的外表非常出色,外貌俊美,气质优雅。跟在这样一位主人的身边,实在是他的幸运。

  正偷偷地想着,兰特大人已经洗完了,阿拉卡连忙将早已准备好的毛巾送在兰特的手上。兰特一边用擦着脸一边问道:“阿拉卡,今天该干些什么?”“今天是休息日,您可以自由活动。”兰特将毛巾还给阿拉卡,然后坐在椅子上,“哦,今天是休息日了。今天天气不错,去打猎怎么样?”阿拉卡强按住心中的喜悦,恭恭敬敬地回答:“好的。我这就出去为您准备马匹和工具。对了,需要叫上马迪尔大人吗?”兰特笑了笑,“阿拉卡,如果你今天能够猎上一只银兔(注:银兔为塞斯公国的一种特产,无攻击力,但善于躲藏,速度极快。),我就告诉为什么马迪尔总是和你过不去。去叫马迪尔吧,如果今天我们去打猎而没有叫上他,小心他会狠狠揍你一顿。”

  “好的。”阿拉卡恭敬而清晰地回答,然后他又嘟嘟哝哝地小声嘀咕:“可是上回打猎时,因为没追上被他射伤的猎物,我也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兰特失笑,他挥挥手示意阿拉卡离开。

  大约十分钟左右后,阿拉卡和马迪尔来到兰特的房间。马迪尔一走进房间就兴奋地问:“兰特,今天真的去打猎吗?我们都有将近一个月没去打猎了。今天我一定要逮到那只狡猾的冰狼!”(注:冰狼是一种魔兽,拥有低级智力,能使用一阶水系魔法冰箭。但由于魔力较低,冰箭的伤害相对较小,对没有穿盔甲的平民有很大的伤害力,但几乎无法穿透盔甲。)兰特对马迪尔笑了笑,“马迪尔,如果今天你抓到那只冰狼,我就把闪电借你骑一个星期。”马迪尔瞪直了眼睛,“真的?!你真的肯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随后他又摇摇头,“可是你肯也不行啊,你还记不记得今年春天的时候我有一个星期起不了床,接着的一个多月我走路都一瘸一拐。那是因为我偷偷骑上你的闪电被它摔下来弄的。”兰特说话前看了看旁边的阿拉卡,他果然垂下头,双肩止不住地抖动。“放心,包在我身上。我可以让闪电接受你。”马迪尔愣了大约十几秒,然后他赶紧拉上兰特,“快走,快走,我们快去打猎,捉住那头该死的冰狼。”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浪子 金元宝 +15 我很赞同 2006-11-30 06:34

TOP

第一部 第二章

第一部  第二章

  第二章
  马迪尔.哈伯公爵是一名骑士。在战场上,他沉着冷静;在家庭中,他和蔼可亲;对弱小者而言,他是保护神;在邪恶者面前,他是可怕的惩罚者。马迪尔.哈伯公爵唯一的劣迹是:他在未得到兰特大帝的同意下,曾数次偷偷骑上大帝的爱骑闪电。直到大帝烦不胜烦,最终将爱骑闪电赏赐给公爵大人。直到此时,马迪尔.哈伯公爵大人才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自那以后,尊贵的公爵大人再也没有做过或想过违背骑士名誉的事。

  ——《帝国元帅马迪尔.哈伯传》

  一行三人跟管家说了一声后,来到了森林边缘。说实话,骑着马进森林打猎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三个人下了马,阿拉卡和马迪尔的马系在树上,而闪电则任它自由自在地在林边玩耍。反正这是属于伯爵的私人领地,很难想象会有谁来偷马。至于闪电,就算把它放在闹市区,伯爵领地上也没几个人有本事能制服它。兰特和马迪尔的箭术很不错,阿拉卡的箭术虽然差了点,却也超过了塞斯公国普通弓箭手的水平。因此三个人的收获还不错。三个人的猎物包括一只银兔,一只山猪,一只红狐,三只山鸡。时间已经有点晚了,不过阿拉卡和马迪尔都还不愿意回去,而以往这种时候往往是阿拉卡或马迪尔劝兰特回家的。虽然猎物中有一只银兔,不过却是马迪尔的猎物,而马迪尔却连冰狼的影子还没见着呢。既然阿拉卡和马迪尔都忘了提出该回去(不知道是真忘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才十七岁的兰特自然也就患上了选择性遗忘的毛病。

  三个人的猎物名单虽然增加了,可是阿拉卡和马迪尔都没有遇到他们想遇到的猎物。正在阿拉卡和马迪尔越来越着急的时候,他们面前不到三米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看起来有些古怪的人。这个人的模样倒不奇怪,反而是特别普通的样子,普通到即使你盯着他看上一个小时,过一天后仍然未必能将他从人群中分辨出来的地步。奇怪的是他的衣着,他的衣着是三个人从来没见过的款式。那位大叔走到三个人的面前,说出了一句让三个人非常吃惊的话:“你们谁愿意做我的主人?”三个人面面相觑。虽然马迪尔已经十九岁了,而兰特才十七岁,但无论是从主从地位还是智力程度而言,这种状况还是应该由兰特来发言。

  “大叔,你失忆了吗?”

  奇怪的大叔摇摇头。“没有,我不是失忆了。而且按你们的说法,我还是个自由民。不过我需要一位主人,这是我存在的价值。”

  三个人又是一阵迷惑。居然还有这样的人?不过如果这位奇怪的大叔说的是真话,他的确需要一位主人,那毫无疑问应该是兰特做他的主人。

  对于这样可能是疯子的大叔,兰特有点迟疑不定。毕竟这样的事太奇怪了。不过如果大叔精神正常,具有高贵血统的贵族多一位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而如果大叔确实是疯子,顺着他的语气毕竟更安全些。虽然马迪尔是兰特的侍从,而且通过了骑士考试的第一个步骤,现在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了。但奇怪大叔能够在三个人毫无知觉的情况突然出现在三个人的面前,这实在让三个人有些惊疑。这并不是说具有贵族血统及见习骑士身份的马迪尔胆量不够。恰恰相反,如果有支箭向兰特射过来,马迪尔会毫不犹豫地冲在兰特身前为他拦住,毕竟保护上位者的安全是骑士的信条之一。可是一个突然出现在三人不到三米距离的奇怪大叔,实在是对三个人造成了相当大的震撼。冒没有必要的风险并非骑士的行为准则。兰特虽然现在还不是一位骑士,但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骑士。所以想了一会儿后,兰特说道:“好吧。既然你需要一位主人,而我又是此地领主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我想我有资格做你的主人。”

  说完话,兰特警惕地望着奇怪大叔,观察他的表情。

  “那么请进行认主仪式吧。我现在可以从你身上取出一滴血吗?”

  “认主仪式?”三个人同时惊叫起来。人类之间是不需要认主仪式的,而这位奇怪大叔看起来明显是个人类。只不过传说中真正的魔族、神族(魔兽与神兽也被人类看作魔族、神族的一支,不过真正的魔族与神族是不承认的)倒是与人长得一样,而且这三个种族之间也确实有认主仪式这一说法。可一般来说都是人做魔或神的仆人,哪里听说过魔或神做人的仆人呢?

  “你是魔还是神?”阿拉卡战战兢兢地问道。

  “哦,”奇怪大叔轻松地笑了笑,“你们弄错了,我不是所谓的魔或神。”

  “真的?”兰特有些将信将疑,不过他对认主仪式倒是很感兴趣。兰特用匕首割破手指,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你将手指按在我的眉心。”

  兰特照着奇怪大叔的话做了。“接着呢?我该怎么念咒语?”

  奇怪大叔摇摇头,“现在认主仪式已经完成,不需要别的什么了。请主人赐名。”

  兰特有些失望,虽然如果奇怪大叔如果真是魔或是神会让他有些害怕,但从这么简单的认主仪式看,奇怪大叔果然不是魔或神。“你原来没有名字吗?”

  “我原来的名字叫做‘·%¥#139715742%#’,但是它不符合主人世界的称呼习惯,所以我需要主人为我赐一个名字。”

  兰特这时才真正放下了心。看起来这位奇怪大叔虽然很有些奇怪的地方,但显然他并不疯或傻。而且看起来真的是想奉自己为主人。叫他什么好呢?

  “好吧,你是我兰特的仆人,你就叫兰仆吧。”

  “是的,主人。”兰仆顺从地回答。

  虽然只要自己想要,外公可以随时送自己十个八个仆人,但这个兰仆是自己得到的,意义不同。兰特为此非常高兴。

  “兰仆,快跟我回家去吧。天马上就快黑了。黑夜里在森林里走很容易迷路的。对了,你认识森林的路吗?”

  兰仆点点头,然后向前走去。

  天完全黑下来后大约过了半小时,四个人终于从森林里走了出来。兰特觉得自己真是捡了个宝。黑夜里即使是经验很丰富的猎人也不愿意在森林里行走,因为那样很容易迷路。可是兰仆带的路不但好走,而且似乎还是近路。就算兰仆别的什么都不会干,仅仅这种认路的本事,他也可以算是个人才了。

  “兰仆,你会骑马吗?”得到兰仆肯定的回答后,兰特下了一道让阿拉卡和马迪尔非常不情愿的命令:“阿拉卡,你和马迪尔共骑一匹马。兰仆今天成为我的仆人,我得对他好点。好了,走吧。”

  三骑四人向伯爵府行进。阿拉卡在马迪尔背后生气的嘀咕,“那个死兰仆准是知道我们少爷这个人非常好,有意成为少爷的仆人,然后就可以过上不愁衣食而且不会遭受打骂的生活。”异常难得地,马迪尔这次居然承认了阿拉卡的观点。

  回到伯爵府,时间比平时晚了两个多小时,老管家正在门口焦急地张望着。看见兰特他们后,老管家的神情明显轻松了下来。他走到兰特面前唠叨起来:“小少爷,您总算回来了。可把我急坏了。幸好伯爵大人下午受邀去了首都曼城,不然您今天肯定会被伯爵大人骂的。伯爵大人走前吩咐我,要我告诉您他去公爵大人那里有事,过几天才能回来。咦,这位是谁?”老管家这时看见了兰仆,对他的服装感到非常惊异。

  详细解释有些麻烦,况且也不那么容易让人相信,“哦,他是遥远国度来的旅行者。到我们领地后用光了钱,所以寻求我的保护。现在我是他的主人。”兰特转过身子招呼兰仆,“来,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他是我的仆人兰仆。这位是管家。”

  虽然仍旧有些迷惑,但显然小少爷应该需要休息了。老管家吩咐别的仆人接过猎物、牵过僵绳,然后与兰特一行走了进去。

  兰特今天真是高兴极了。打猎收获不小,除了猎物外,还得到了一个不错的仆人,更重要的是,这么晚回家居然没有挨外公的骂。兰特一边走一边对阿拉卡吩咐道:“今天晚了,你安排把兰特安排一下。明天早上把他带来见我。……啊,洗个热水澡,再去睡觉,想想都舒服……”

  

TOP

第一部 第三章

第一部  第三章

  第三章
  兰仆是帝国中最神秘的人。据说大帝对兰仆的赞誉是:没有阿拉卡.缪拉,帝国的税收将至少减少一成;没马迪尔.哈伯,帝国的统一进度可能会推迟一年;但是如果没有兰仆,也就不会有欧巴尼亚帝国。而帝国财政大臣阿拉卡.缪拉与帝国陆军大臣马迪尔.哈伯这两位帝国重臣则对兰仆异常推崇。据阿拉卡.缪拉的小儿子辛巴迪.缪拉说,阿拉卡.缪拉总是很恭敬地称呼兰仆为老师——哪怕是当缪拉家族已经成为帝国最富有的家族之后。而奇怪的地方在于:兰仆本人从来没有担任帝国任何固定的重要职位,他自始至终只是大帝的仆人。

  帝国史学家基恩.乔治--《帝国揭秘:从平凡中看奇特》

  差不多到了平常的时候,我醒了。将阿拉卡叫进来象往常一样开始洗脸后,我突然想起了点什么。对了,昨天我收了一个有点奇怪的仆人。我从阿拉卡手中拿过毛巾擦了擦脸,说道:“兰仆现在在哪儿,把他叫进来。对了,给我泡一杯茶。”

  “好的。”阿拉卡恭敬地答应着,然后转身离开了。

  握着稍微有点烫的茶杯,闻了闻香味,享受地品了一口茶,然后望向兰仆。兰仆今天换上了正常的服装。嗯,还不错。这样看起来舒服多了。

  “兰仆,你说你需要一位主人,那是什么意思?”兰仆眨了眨眼,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他的眼里闪出一道光芒。

  “主人,我是一个特殊的人。例如狗,它一出生就需要主人,不然将是一条野狗。虽然没有主人他也可以活下去,但只要有人需要它,很容易将它驯养。而我是有智慧的人。我知道自己的需要,所以当我遇见主人时,就将自己的愿望表达出来了。”

  阿拉卡在一帝嘀咕,“比我还会拍马屁!”

  我菀尔一笑。听起来的确象是在拍马屁,不过拍马屁时表情那么诚肯,也真是很难得。

  “那么你能干些什么呢?如果你什么都不会,那你只好去农田学耕地。我可不能白养一个人。”其实他就算真的不会别的什么我也不会让他去耕地。起码他可以在黑夜里在森林里带路。做我的专职打猎助手应该没问题。

  “不知道您需要我的什么能力,我会许多事情。”

  “比马迪尔还会吹牛!”阿拉卡的嘀咕声又传进了我的耳朵。我瞥了阿拉卡一眼,他的表情已经是咬牙切齿了。

  “哦,这样啊。今天你陪我去打猎吧。我想看看你能否猎到那只冰狼……”我转过头望着阿拉卡说道,“你去把马迪尔叫来。”

  “好的。”又给了我那个千篇一律的回答后,阿拉卡然后转身走了。

  兰仆望着我说:“我可以帮助您活捉它,而杀死它则必须得到您明确的命令。因为我的行为准则第八条规定:主人生命未遭受威胁的情况下不得无故剥夺低级智慧生物的生命。”

  “哦?”我产生了兴趣,奇怪的兰仆。“你详细解释一下。”

  “我拥有自己的行为准则,这有些类似于骑士的行为准则。低级智慧的起点是智商超过20。”兰仆顿了顿,想起了点什么,又接着说,“智商是我们那里用来比较智慧高低的一种分级方式。智商为20,也就是说6个月大小婴儿的智力程度。”

  我知道至少有一种遥远东方古国信奉的宗教中规定有不许杀生这一条,可兰仆的行为准则太奇怪了,居然以生物的智商程度来划分是否可以杀生。

  “你刚才说在主人生命没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不可以无故剥夺低级智慧生物的生命,那么高级智慧生物呢?”

  “行为准则第一条规定: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而高级智慧生物是指平均智商高于60的生物以及智慧不平均的生物中智商高于60的个体。这个世界上,人类、矮人、精灵、魔族、神族、龙族属于高级智慧生物,而兽人中大约有10%,另外有还加上一些神兽、魔兽则属于特殊个体。”

  “真的有魔族、神族和龙族的存在吗?还有,假如那些高级智慧生物使我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你会怎么办?”

  兰仆点点头。“那三个种族确实存在。由于龙族实在是太少,所以一般人很难见到他们。神魔两族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他们生存的地方与主人您生活的地方不同,他们很难来到主人的世界,因此更难看见他们。至于说假如有高级智慧生物使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我自然会用不违背第一行为准则的方法来制止这样的事发生。”

  “生活的地方不同?是指他们生活菲利浦大陆?”

  “您的思路是正确的。但他们并不生活在菲利浦大陆,而是生活在比菲利浦大陆更难达到的地方。”

  我叹了口气悠然想到,原来世界真的是那么大。小时候觉得遥远的东方国度已经是非常非常遥远了,后来领地里来了一个东方人,与他交谈后得知从这里到他的国家去大约要花上一年的时间。而爱克斯大陆的造船技术可以说很难到达菲利浦大陆,路途中的困难会使船只折损率超过60%,即使是菲利浦大陆坐船到爱克斯大陆,也需要大半年的时间。没想到还有比菲利浦大陆更遥远的地方。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迪尔兴冲冲地闯了进来。“兰特,今天又去打猎吗?如果今天我抓到那只冰狼你的承诺还算不算?”

  “当然算数了,你以为冰狼那么好抓吗?小心被它弄伤了。况且昨天一整天你连它的一根毛都没看见呢。”

  听到这些,马迪尔有些讪讪的。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摆摆手对阿拉卡和马迪尔说:“你们先出去准备,过半个小时回来。我有点事想和兰仆谈谈。”

  马迪尔出去之前狠狠地瞪了兰仆一眼,想必是阿拉卡把刚才兰仆说的话告诉了他。两个人走后,我踱到兰仆跟前。虽然作为未来的领主,并不一定需要勇猛过人。不过无论是男人的虚荣心还是未成年人的孩子气,都使我有活捉一只冰狼的想法。而这些想法是因为我奇怪的仆人兰仆而产生的。他使我产生一种信任的感觉,因为他见多识广,搞不好比以前来我们领地的东方人还知识渊博。而且刚才他还说可以帮我捉一只冰狼,要知道,活捉一只冰狼可比杀死一只冰狼要困难至少一倍。“兰仆,你可以使我亲手捉住那只冰狼吗?”果然没令我失望,兰仆回答:“我可以办到。”

  虽然得到了兰仆的肯定答案,我还是想把事情弄得更清楚。“我的武艺和马迪尔差不多(其实如果马迪尔真正与我对打,我只能支撑三十个回合左右,但我干嘛要在新收的仆人面前降低自己的威望呢?),而我、阿拉卡、马迪尔三个人好几次碰到冰狼都把它没办法。有一次我们把冰狼打伤了,可阿拉卡和马迪尔伤得更重,如果只凭我,你用什么办法能让我把冰狼活捉呢?”

  “主人,您每次看见伯爵大人是不是很听话?他一瞪眼您就动都不敢动?”

  “他是我外公啊,再说他也是我们塞斯国一员猛将!别说是我了,就算是塞斯国好多有不错战场名声的低级将领见到他瞪眼,还不是象老鼠见到猫一样!”

  “这就是威势的作用,不用动手,也可以让对方自动投降。其实您的心理素质已经非常好了。只是您还未成年,未接受过心理训练,而且伯爵又是您外公,并且很有气势。再过几年,您的气势也可以达到并超过伯爵的程度。我呢,可以用这种方法令冰狼不敢反抗,这样您就可以很容易活捉它。”

  兰仆可真是越来越令我奇怪了。他如果有那样的气势,我就更不明白他为什么非要做我的仆人。不过我也不想问他,万一这个既有智慧又有气势的仆人突然反悔了可不好玩,他都还没和我签契约书呢。想到这儿,我连忙拿出纸和笔,赶紧写了一个契约书,然后交给他。“呐,这是我与你的主仆契约书。签了这个契约后,你就可以受到我的保护。我是这个领地的未来领主,权力很大,可以很好地保护你。你不用干重活,还可以吃得很饱,而且我还可以给你娶个漂亮的老婆……”

  兰仆打断了我喋喋不休的引诱,“主人,您放心。我是永远不会背叛您的。行为准则第二条规定: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不过说完,他还是拿起笔签下了兰仆这两个字,并且还自觉按了手印。虽然被他打断了,但他的话和行为都让我非常高兴。我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兰仆,你说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那如果我要你杀一个高级智慧生物怎么办?”

  “对不起,排在后位的行为准则效力低于排在前位的行为准则。所以我说如果要杀死冰狼,我必须得到您明确的命令。”

  他不杀智慧生物倒无所谓,杀人又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正好门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兰特大人,半个小时到了。我们可以出发了吗?”我满意而又小心翼翼地收好契约,将它收藏在我的保险箱里。然后我拍拍兰仆的肩膀,兴奋地宣布:“出发!”

TOP

第一部 第四章

第一部  第四章

  就人类而言,弓箭的最高技巧是可以连株四箭。当然,不仅是五根手指挟四只箭然后将箭射出去便可以称之为连株四箭。连株四箭的特点是,四支箭可以分别射中面前90度以内的四个不同目标。历史上使用弓箭最出名的人是欧巴尼亚帝国的马迪尔.哈伯元帅。马迪尔射箭的距离不是最远,威力也不是最大,至少兰特大帝在使用黄金战神弓和逐日箭时,其射程与威力比历史中任何箭手的射程都要远,威力都要大。马迪尔.哈伯之所以最出名,是因为他可以用连株四箭射出四支带有圣斗气的箭。这样的箭,在两百米以内普通铠甲和盾牌根本就挡不住。能射出带有圣斗气的箭不稀奇,能射出连株四箭的人历史上也有过不下于二十人。但能够射出带有圣斗气的连株四箭并建有伟大功勋的人,却只有马迪尔.哈伯一人。
  ——兵器学家哈马斯所著《弓箭教程.序言》

  很快我们又来到了森林边缘。路上我已经试验过兰仆的本事了,他果然很厉害。在他的注视下,任凭阿拉卡又是说好话,又是鞭打坐骑,那匹马一动都不敢动。我在一旁偷偷笑坏了。

  下了马,我大声宣布:“今天的目标:活捉冰狼!马迪尔,今天我活捉冰狼的时候,你不许动手。”

  马迪尔大声嚷嚷,“不行,你说过如果我猎到冰狼,就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的。”

  “那,”我挠挠头,“我们分头行动。谁捉到算谁的。”

  “那也不行,我不能和你分开,不然谁来保护你?”马迪尔拒绝了我的提议。

  “兰仆可以保护我。”

  “兰仆。”马迪尔的喉咙里隐约发出嗤的声音。“他有什么能力,吹牛只怕还是可以胜任的。我可是你的待从啊,况且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啦,他是什么?”

  我回过头用眼神问兰仆。

  “我相信可以很好地保护好主人的安全。你可以向我射一箭,我不躲闪。”

  我、阿拉卡、马迪尔都象往常一样,我穿着一件非常精致的合金锁子甲(外公在我十岁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据说是真正的矮人名匠打造出来的。可以穿在外套里面,不过这件礼物我直到十四岁才勉强穿得上,到现在还略微显得有点大),而阿拉卡穿着铠甲,马迪尔穿着他引以为荣的贴身仆从制服。至于兰仆,他穿着阿拉卡为他找来的一套旧衣服,我相信这套衣服绝对挡不住利箭。

  这时马迪尔有些犹豫,毕竟向一个几乎手无寸铁的仆人(兰仆身上背着打猎用的弓箭)射箭似乎有违骑士的荣誉,况且这位仆人也是上位者的私人财产。我也有些犹豫,虽然觉得兰仆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但万一他被马迪尔射伤甚至射死了怎么办?我毕竟不知道兰仆的身手有多厉害。

  这时兰仆取下弓箭,随手向身后射了一箭,令我们三个人惊异的是,那一箭居然射中了一只山鸡。

  “嗯,你的箭法还不错。但是如果冰狼突然出现在你身边怎么办?”马迪尔是一位骑士,他拥有骑士所应该拥有的品格。骑士对他人的尊重,主要是建立在实力上的。现在马迪尔已经有些佩服兰仆了。刚才兰仆的随手一箭,如果不是因为运气,说明兰仆的箭法至少已经超过了我们三个人。

  “如果说突然出现,昨天我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至少说明我在这方面还不至于太差。”

  马迪尔似乎有点气恼。于是他一声不吭取出弓箭向后退去,大约到了五十米的距离,马迪尔大声问:“我准备射了,你准备好了吗?”

  五十米的距离对于弓箭来说,实在是一个很近的距离。普通弓箭的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到两百米之间。

  兰仆点点头,于是马迪尔快速地射出了第一箭。箭迅速地擦着兰仆的脸飞过去,可是兰仆却一动也没动。我在心里暗暗佩服:我的箭术也可以达到马迪尔的水平,毕竟这只有五十米嘛。但兰仆可就厉害了,他居然可以判断出箭的真正路线,而且拥有超人的胆量(当然,假设刚才他不是因为怕得动不了或是反应太慢而根本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

  马迪尔没有作声,他又退了五十米,然后摆好姿势对着兰仆。我想,马迪尔这回是真打算对准兰仆射一箭了。马迪尔摆着姿势好半天没动。我知道,这是马迪尔在对兰仆施加心理压力。可惜这一招对兰仆似乎没用,他无所谓地站在那儿,漫不经心地望着马迪尔,还偶尔东张西望一下。很明显,马迪尔的心理战术失败了。

  突然,利箭飞快地离弦射向兰仆。箭的速度非常快,几乎一瞬间就到了兰仆的左肩位置。兰仆的动作也很快,飞来的箭被他握住了。谁知还没来得及为兰仆叫好,又有两支箭向他射来,一支对着他的右肩,一支对着他的左脚。也不知是否眼花,我什么都没看清,两支箭又被他抓在手中。

  我有些高兴,也有些沮丧。兰仆的武艺越高,我自然越高兴。不过没想到马迪尔的箭术居然远远超过我。本来以为马迪尔的格斗能力超过我,但箭术与我差不多呢。反正作为领主,如果为公国效力,至少也是一位高级将领,不必冲杀在前线。只需要箭术过得去,偶尔在战场上射中一两个敌人,可以鼓舞一下士气就足够了。随后我又释然了。马迪尔的父亲是外公的首席待卫官,还是公国的弓箭大队副队长,在不少战斗中立下了战功。据说公爵大人准备封他为男爵(注:男爵是爱克斯大陆上能够拥有封邑的最低的贵族,原意是强而有力的人,男爵的封邑往往只是一个小小的庄园)。马迪尔的箭术高明也是正常的,毕竟有家学渊源嘛。

  马迪尔有气无力的走了过来。兰仆冲马迪尔友好地笑了笑。而阿拉卡似乎还没从刚才发生事中清醒过来,还在发着呆呢。兰仆对马迪尔说道:“其实你的射术相当不错,不但准、稳,而且居然还能连株发两箭。”马迪尔看了看兰仆,似乎看出他确实是真诚的,回答说:“那也不算什么,两个月前我才刚刚真正掌握连株两箭的射法,我父亲可以连株射三箭--十次有七次可以射出三箭,我爷爷的堂叔祖可以连株射四箭,一百多年前的苹果汁战争(注:这次战争起因是法兰西斯帝国的公主将苹果汁泼向情敌,不巧那位情敌是当时公爵的妹妹,再加上其它的一些国际形势,终于爆发了宗主国与臣属国之间的一场历时三年零四个月的战争,又称四十月大战)中,他可是得到塞斯公国军中箭神称号的男人。”兰仆无所谓地笑笑,“其实你更难为可贵的地方在于射出第二箭后,你知道大约很难正面取胜了,因而在极短的时间内拿定主意射我的右肩和左脚,即使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至少也使我有可能闪避。这是一种敏锐的战略感觉,是为将者很宝贵的素质。”马迪尔目前仅仅是一位伯爵继承人的侍从,又只不过十九岁大,所以听到兰仆的嘉许很是高兴。这位未来的欧巴尼亚大帝国英格兰尼行政省首位总督、帝国功勋排名第三、武勇排名第四的名将兴奋地涨红了脸。他恭敬地向兰仆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然后问道:“兰仆先生,请问能让我成为您的弟子吗?”

  兰仆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兰特是我的主人,我向别人教授任何技艺都需要经过他的同意。”

  马迪尔马上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从来不知道直爽的马迪尔居然可以表现出类似饥饿的小狗想吃东西时的眼神。马迪尔是我的侍从,被兰仆教得越好,我自然得益越大,当然没理由拒绝。刚才还在发呆的阿拉卡突然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兰特大人,作为您忠实的仆人,我也希望从兰仆先生那儿学到更多、更好服侍您的本领。”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我点点头,对兰仆说:“你就当他们两个人的老师吧。至于教些什么,你自己看着办。”兰仆点头同意了。

  经过测试后,马迪尔自然对兰仆保护我的安全毫无疑虑。所以进入森林后,我们便分成了两路。

  唉,与兰仆一起打猎其实也有坏处,和他在一起实在太打击我的自信心了。我一路走一路射,战果还不错。后来我随意说了句“要是能猎到一只极品红狐就好了,外公的生日快到了,给他送一个围脖是个不错的主意。”,结果兰仆马上对我说:“附近正好有一只极品红狐,不过如果用箭射死它,会使它的价值受到损失。不如我把它捉来吧?”我点点头,反正他让我惊奇的地方太多了,再多一条也无所谓。得到我的同意后,他迅速从我的视线消失。过了不到一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红狐。从他手里接过红狐,我仔细地看了看,果然是只极品红狐。通身火红,没有一丝杂色毫毛。这只红狐显然已经死了,但看不出是怎么死的。我不由将这个疑问表达出来。兰仆告诉我说:“高智慧等物为了生存下去必须吃东西,而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一种生命。行为准则第十条: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任何残忍的事情都应该避免。因此我用催眠术将它深度催眠,导致它的心脏停止跳动。我不想活捉是因为它在死亡前会感到恐惧。”好奇心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兰仆,你是哪里人?怎么有这么新奇的行为准则?什么叫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你还是可以做出残忍的事吗?对了,什么叫催眠术?”兰仆有些无奈,“我来自一个极为遥远的地方。因为行为准则后者必须服从前者,而行为准则第二条是: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假如你需要我残忍地杀死这只红狐,我自然必须遵照你的吩咐。至于说催眠术,其实应该算是你们世界精神魔法的一个分支。”我差点忍不住惊呼了出来。

  魔法!魔法耶!一个见习魔法师甚至比一个普通贵族还要受到尊敬。假如成为魔法师,就可以在公爵府里坐上比普通男爵还要好的位置。然后是高级魔法师,整个塞斯公国也只有十多个。外公是个拥有自己城池的伯爵,对高级魔法师也是很尊敬的——当然,那绝对不是因为他们年纪的关系——虽然那些高级魔法师多半都超过了五十岁,那个年纪最大的甚至有七十三岁了。接着是魔导士,整个法兰西斯帝国加上它的臣属国才仅仅拥有十七名,而塞斯公国只有可怜的一名魔导士。再然后是魔导师,整个爱克斯大陆拥有魔导师称号的,只有区区六人。不过有种说法是还有几位隐士也拥有魔导师的能力,只是他们不愿意为国家效力,因而没有拿到魔导师的称号。至于说大魔导师,似乎仅仅是一种传说。因为成为大魔导师的要求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必须能够施展气、火、水、土四系五阶魔法。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和他的大弟子、第七弟子是大魔导师,其他的,再也没听说过能够精通四系魔法的人了。

  让我这么优秀的人紧张可不容易,但就这么突然地,我似乎拥有一个会魔法的仆人,也实在太让人不敢相信了。相信整个法兰西斯帝国没有人比我更气派了——居然拥有会魔法的仆人!

  “你可以教我魔法吗?还有马迪尔和阿拉卡。”

  兰仆沉吟了一会儿,“其实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学魔法。马迪尔很适合成为一名骑士。在我的教育下,他可以取得很大的成就。而阿拉卡,由于体质的原因,不太适合学习格斗或魔法,但他可以学习管理、谈判等技能,这是从政或经商所必须的。不过只要你要求,我可以教马迪尔和阿拉卡魔法……”

  我虽然才十七岁,但也不至于不明白:让马去拉磨,让驴上战场是不适合的,“你想怎么教马迪尔和阿拉卡就怎么教吧,重要的是我能不能学习魔法?”

  “至于主人你,应该说你的体质是非常优秀的。而且你的学习能力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学魔法还是学格斗,或是学别的什么,例如画画、弹琴,都可以取得极大的成功。”

  我确实很高兴。作为一位领主继承人,本来很容易学习魔法的(学习魔法花费很大。主要是魔法要消耗许多物品,偏偏那些物品多半都是很昂贵的。),可惜外公有点固执。尽管他对公国里的高级魔法师很尊敬,但他不愿意我学习魔法。因为他认为一个世代都出名将的家族,应该维护家族的名誉。学魔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没听说过哪个魔法师会成为名将的。而他的法定继承人只有我一个人,因此外公拒绝为我请魔法老师。这下可好,我可以偷偷向兰仆学魔法。哦,对了,我学魔法的事也不能告诉阿拉卡和马迪尔知道,如果他们一不小心说漏嘴被我外公知道,那可就麻烦大了。马迪尔是个直爽人,犯这种错误似乎不可避免。阿拉卡虽然也许不会出问题,但告诉阿拉卡而不告诉马迪尔显然不大合情理。等以后我的魔法学成再告诉他们吧。

  “以后你就睡在我睡房旁边的小卧室,那样你教我魔法会方便些。好了,去打猎抓那只冰狼吧。”我吹着口哨向森林深处走去。

  五个小时过去后,我们在森林边缘会合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战果虽然从数量上讲比我多,可是我的战果令他们合不拢嘴。一只极品红狐,三只活生生的冰狼(一只母狼,两只小狼崽)。

  捉冰狼的过程没什么意思。对于那只冰狼我原来有过许多设想,例如和马迪尔一起与它大战三百回合将它打败,又或者是雇佣一位见习魔法师(真正的魔法师不可能陪我干这么无聊的事,只有见习魔法师为了练历的需要,偶尔会接受消灭低阶魔兽的雇佣)与它大斗魔法,当它的魔法值消耗完时,我突然冲到冰狼面前将它杀死。

  可是兰仆将它活捉的过程简直比白开水还要平淡。他仅仅是带我来到冰狼的巢穴,盯着冰狼,结果那只冰狼就乖乖走到我的面前,露出肚皮仰卧在我的脚下。当兰仆解释说冰狼已经臣服于我时,我很惊讶冰狼居然也可以驯养。兰仆只得接着解释,冰狼实际上是很难驯养的,特别是成年冰狼。但兰仆使冰狼认为他是冰狼王,因而那只冰狼毫无疑议地服从了。就这样,冰狼从巢穴中唤出两只刚刚断奶的小冰狼,我就多了三个战利品。

  当我问兰仆是否能为我抓到更多的宠物时,他说冰狼即使被驯养也不是宠物,它主要用来战斗。我稍稍有点不好意思。按道理明年十八岁时就可以举行成人仪式,不过有时候我的想法还是有点幼稚。马迪尔比我大两岁,阿拉卡只比我大一岁,不过他们看起来都比我成熟多了。为了掩饰,我接着问兰仆是否能抓到战斗力更强的魔兽或是神兽。兰仆这回终于给了一个我不满意的答案,本来我都已经渐渐有些怀疑他是无所不能的创世神了。他的答案是:虽然他可以帮我抓到非常厉害的魔兽或神兽,但高级智慧的魔兽或神兽只会臣服于实力。我目前的实力还很弱(这一点我不大喜欢他,他总是实话实说,不象阿拉卡那么会说话。假如是阿拉卡,他就会说我目前的实力比起魔兽或神兽还稍微有点差距),必须提高我的自身实力后才行。

  我想了想又接着问,“你有能力让冰狼认为你是冰狼王,为什么不改变魔兽或神兽的想法,认为我比它更强大呢?”

  “主人,我不可以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这违背了行为准则第一条。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其实是用某种形式剥夺它的生命。”

  所以当阿拉卡和马迪尔一人一个抱起小冰狼并露出爱不释手的神情时,我叹了口气,大方地将小冰狼送给了他们。老冰狼送给外公不错,以老冰狼的实力,施放冰箭虽然很难穿透铠甲,但可以一天内连续五次施放每次三百支左右的冰箭。对付重步兵、重骑兵虽然有困难,但对付轻步兵、轻骑兵和弓兵倒也不错。外公喜欢它一定会超过对极品红狐的程度。谁让他是一个顽固军人呢?

  

TOP

第一部 第五章

第一部  第五章

  第五章
  塞斯公国的军队里出现驯养的魔兽,是自法英哥.萧伯爵开始的。由于塞斯公国处于平原地带,只有小片的森林,魔兽本来就很少。而驯服魔兽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哪怕是驯服一只幼兽。而奇怪的是,法英哥.萧伯爵的魔兽银光在他人面前露面时,那已经是一只成年的魔兽。由于没有系统的训练魔兽方法,训练成功率是极低的,因而导致塞斯公国里偶尔出现的驯养魔兽成为主人炫耀身份、财富的象征。没有谁肯将如此昂贵的奢侈品投入到危险的战场上。自从法英哥伯爵将冰狼银光带上战场后,人们意识到了驯养魔兽在战斗中的作用。可惜的是,驯养魔兽的高投入是扩大军队魔兽数量的瓶颈。

  ——《塞斯公国地方志》

  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三个人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阿拉卡和马迪尔得到兰仆的指导,明白应该怎么才能更好地驯养小冰狼后,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他们各自的冰狼身上。阿拉卡倒是没忘了自己的职责,开头老是询问他应该为我做些什么。可是我实在没空理他,便给他放了假,让他自由活动。而马迪尔呢,除了每天的例行请安,几乎不怎么来我屋里。似乎他的那只小冰狼才是他的真正效忠对象。而我呢,则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兰仆的知识太丰富了。我猜他没有不明白的事——可惜有些东西他讲给我听,我却听不明白。在这三天里,我学会了斗气的基本知识,也学会魔法基础:冥想。

  有一些学者认为骑士的斗气与魔法师的魔法力是同源的一种力量。不过兰仆否定了这种观点。“斗气,是受人体体质极限限制的。你们世界骑士、剑士的最高成就是传说中的圣骑士、影剑士,虽然与大魔导师的单独对决中,他们不处于下风,甚至从某种程度讲,圣骑士、影剑士与大魔导师的对决中处优势——只要大魔导师不逃跑,圣骑士、影剑士最终可以杀掉大魔导师(废话,打不赢还不跑的那是骑士、剑士,我可从没听说过魔法师有那样的行为准则。要不然气系二阶魔法飘浮术、其衍生三级魔法飞行术、土系四级魔法空间转移有什么用呢?)。因为由大魔导师施放出来的魔法根本无法透过终极圣斗气而伤害圣骑士、圣剑士。即使是传说中的魔王,对终极圣斗气也颇为顾忌。不过从另一方面讲,一个火系魔导士,如果掌握了流星火雨这一魔法,那么一支没有相应保护的军队遭受这种袭击时,根据施法者的魔力大小及队形的密集程度,死伤者从十几个人到几百个人不等,而这么多人,除了圣骑士、圣剑士可以用终极圣斗气达到相似的效果外,别的战斗型人员就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果了。而假设魔导师使用出禁忌魔法,可以瞬间使上万人丧失生命,这是终极圣斗气不可能达到的效果。圣斗气优于魔法力的地方在于,只要掌握了圣斗气,那么使用者除非已经精疲力竭了,否则其使用成功率为100%。而魔法呢,一个魔导师使用禁忌魔法的成功率往往低于70%,使用一般五级魔法时,成功率也很难达到90%。只是使用五级以下魔法,其成功率才基本达到100%。这还是魔导师的成功率。通常来讲,魔导士对三级魔法有把握,高级魔法师对二级魔法有把握,而魔法师,虽然他可能会使用三级魔法,但往往只有一级魔法才是100%的成功率。为什么有这样的区别呢?因为斗气是自己的能力,而魔法力,则是召唤魔法元素的能力。通俗地讲,魔法力实际上也不过是喊帮手的能力。一个人再厉害,也不可能达到一个很会招唤帮手的人在战斗中的成果。不过喊帮手也有一定的缺陷,一来帮手有多听你的话就要根据放法者自身的能力;二来,在沙漠中想要找水元素做帮手以及在海洋中找土元素找帮手,都是很难的。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只要你比别人招唤出任何帮手都还厉害,那么这个人就很难在对决中战胜你了。”

  我听得很神往。“哇,终极圣斗气、禁忌魔法!我都想要!”没经过大脑,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兰仆摇摇头。“实际上,能够使用终极圣斗气与使用禁忌魔法的人在远古时代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种族。战士型的种族相信自己的力量,因而大力开发自己本身的能力。而魔法型的种族认为大自然有大量不稳定的魔法元素,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因而将精力投向发展魔法的方向。两者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成功。魔法元素本身虽然不存在任何意识,但是所有的魔法元素都属于四系主神管理,魔法四系元素主神并非神族中的一员,它们属于一种意识体,或者称之为精神体,在与四系元素主神达成协议后,魔法型的种族便可以让魔法元素为他们服务了。后来,四系元素主神区别一个人是否属于魔法型种族后裔时,是根据他是否含有魔法型种族的血统。如果完全符合古代魔法种族的血统,他就可以使用最高级魔法--禁忌魔法。但一个人如果可以使用魔法,那么他的血液中就会或多或少受过魔法元素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他也就不可能使用出终极圣斗气。而主人你,既不是纯魔法血统,也不是纯格斗血统。”

  听到这里,我有些丧气。兰仆看到我这个样子,安慰我说:“主人,一般人就算是纯格斗血统或纯魔法血统,也未必能使用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他甚至可能只是一个小商人,也可能只是一个农民,一辈子也没有接触过格斗或是魔法。就算他接触格斗或魔法,也未必能够发展到最高层次的。”见我听完他的话还是有些闷闷不乐,兰仆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说:“其实我有办法让主人你既拥有纯格斗血统又拥有纯魔法血统。”

  虽然非常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但那是一种少年的情感特征,我还不至于想强大想得发疯了。人与其他种族都可以有后代,比如说半兽人就是人与兽人的后代。半兽人拥有人的血统,也拥有兽人的血统,这很容易理解。但同时拥有两者纯正的血统,我想不出那是什么东西。

  兰仆看出我有些不相信的样子,补充道:“伯爵大人是公国的重要贵族,他每年可以从公国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但是假如我为伯爵大人假造一个法兰西奥帝国直属贵族的身分,那么他不是也可以从法兰西奥帝国的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吗?”

  “噫。确实有道理,你接着说。”

  “我可以为主人做一个精密的手术,使你的身体完全不排斥魔法元素,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终极圣斗气的权力。然后将你的血统模拟为完全纯正的魔法血统,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禁忌魔法的权力。但是这个手术的成功率只有70%,如果失败,主人将失去生命。”

  我皱皱眉头,就算拥有纯正的血统,也未必能够学会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况且人生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比如骑马、打猎、下棋、画画,光享受生活我都忙不过来,干嘛冒生命危险做那个劳什子手术呢?不过听了兰仆的话我还是高兴了些:不是不可能使用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只是我不想罢了。

  算了,反正目前看来我也不大可能学会那么高级的东西。先把初级的学会再说吧。

  基于以上理由,我心安理得地向兰仆学习了基础的斗气知识和魔法知识。

  嘻嘻,我外公是公国里一位名将,可他是直到25岁之后才拥有斗气的。他还告诉我说,斗气是通过格斗修炼达到一定程度后,自然涌发的。他说的也不算全错。格斗修炼中有一门学问是如何在战斗中调节自己的呼吸。而兰仆告诉我的修炼方法呢,相较而言真是好太多了。平时就可以修炼,走路时可以,发呆时可以,下棋时可以,甚至睡觉时也可以。当然,在战斗时的也有一套独特的呼吸方法。兰仆告诉我说,用这样的修炼方法,要比我外公快上五倍多。本来我要求兰仆将这样的修炼方法教给外公的。可兰仆说由于外公的修炼方法已经成形,现在再学别的方法并不好。就算是马迪尔,虽然他学格斗的体质并不比我差多少,可是由于他以前刻苦认真地练习武技,现在只能根据马迪尔武技的路子适当帮他修改一下。不过好歹也能够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这三天里,我连睡觉都快要笑醒了。马迪尔那么认真地练武,可是很显然,这反而是使他以后的武学成就比不上我的致命原因。看来,运气才是最重要的。懒人有懒福!以后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偷懒了。

  

TOP

第一部 第六章

第一部  第六章

  第六章
  第二十八任塞斯公爵的识人眼光无疑非常卓越。他听法英哥伯爵的介绍后,就对兰特大帝产生了一种信任感。当第一次正式会面后,公爵更加确定兰特大帝是个优秀的人才。

  假如公爵不将女儿交给兰特大帝,大帝也就未必会积极参与塞斯的复国战争,以致于后来更是努力建立自己强大的政权。假如公爵当时就将女儿下嫁,兰特大帝或许就会选择以塞斯为根据地建立帝国,使塞斯获得历史上最高的政治地位。可见,历史确实由许多不确定因素所推动。当事情发生时,当时的人们往往认为那只不过是一件小事,可是以后世的眼光分析,那件小事却足以影响整个大陆的框架结构。

  ——摘自历史学家史瓦.克隆所著《论历史发展的偶然性》

  信使带来了外公的命令:他要我去塞斯首都曼城。

  我只好带着兰仆、阿拉卡、马迪尔一同向曼城出发。第三天,我们一行四人到了省城。到达省城外公的别馆后,我兴奋地冲了进去。这些天有太多事发生了,要告诉外公让他高兴高兴。

  冲到外公的书房里,我正准备张开嘴巴说个够,外公一个手势止住了我。“你来得正好,我们一起去公爵府。”

  外公对我倒是蛮好,可惜太严肃了。他长得高瘦高瘦的,脸上只能读出刚毅、严肃这类的词。听管家说,自从我母亲去世后,外公从来没笑过。他这副样子带兵打仗倒是很好,但问题在于我不是他麾下的士兵啊。来的时候我特意带上极品红狐皮与三只冰狼,就是想逗他露出一点笑容。

  外公牵着我的手向外走。老天,外公老是把我当小孩子。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可以过成人仪式了。我赶紧挣脱外公的手,对他说:“外公,我驯服了一只成年冰狼,另外还有一件极品红狐皮制成的围脖都作礼物送给你。”“哦,真的?”虽然脸上没露出笑容,但至少不再是那张几乎不变的扑克脸了。

  “骗你干嘛?在客厅呢。”

  外公来到客厅,看见了那只蹲在兰仆脚边的大冰狼和阿拉卡手中拿着的围脖。外公点点头,“嗯,不错。”

  很显然,外公的确喜欢冰狼甚于围脖——尽管他的视线的确在围脖上停留了十多秒。外公看着冰狼好一会儿,他突然问我:“兰特,这只冰狼都已经成年,你怎么把它驯服的?而且,你把它送给我,能保证它听话吗?”

  “外公,您放心吧,保证没问题。我就知道您会很喜欢这只冰狼的。对付轻骑兵、轻步兵和弓箭手,一只冰狼无异于一支弓箭小队。而且在守城的时候,冰狼的作用也很大。对了,刚才您似乎有点着急的样子,到底是什么事啊?”

  外公回过神来,居然叹了一口气。“别问了,快跟我一起去公爵府吧。”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跟着外公向公爵府走去。外公居然会不因为我的调皮而叹气!这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大约在我四岁时(爱克斯大陆历1401年),塞斯公国发生的一场大旱灾夺去了公国八千人的生命。外公领地内的农民、奴隶也逃不了饥不裹腹的命运。作为领主,他只不过皱了皱眉,然后决定除了保证我的口粮不变外,自己也每天只吃六个面包(虽然已经可以吃饱,但这可是一个伯爵领主的口粮啊。别的领主在这个时候仍然吃得不比平时差呢)。现在外公叹气,说明发生了比1401年更为严重的事。能够比天灾更为严重的事,应该只会有人祸了。我想,惹外公叹气的原因肯定不会是天灾。而人祸当中最为严重的,大概要算战争。差不多可以肯定,战争将要爆发了。

  来到公爵府,里面的人很多,巨大的公爵府客厅满满站了几百人,声音很嘈杂。这时公爵府的一个仆役走了过来。他低声对着外公说了句什么,外公点了点头,然后回头对我说:“你到公爵的会客厅去,我等会儿过来找你。”

  我点点头,然后跟着那个仆役走向公爵会客厅。走进公爵的会客厅,我惊讶地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她是公爵的千金伊莉。我望望她,她也望望我。虽然我们不是很熟悉,但她作为公爵的唯一千金,而我作为公国最有名将领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不少社交场合都见过面。但她此时脸上只是露出不安、迷惑的表情,居然连作为主人的礼仪都忘了,看来她正处在一种震惊的精神状态下。

  我努力冲着伊莉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尽管我不能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但基于对逻辑能力的自信,我猜多半是战争将要爆发。人类最害怕的是未知的事物,而当你面对并且了解它时,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就不会害怕了。我已经猜测到发生了什么事,自然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伊莉虽然也十七岁了,但她还是比我小一些,再说她是个女孩,出于男士风度,我有安抚她的义务。

  “伊莉郡主,我想你正为着某些事而烦恼吧。请问我能否为你效力?”

  “我认识你,你是法英哥伯爵的外孙。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

  “你不知道吗?其实事情很简单。”我故意用轻松的语气将猜测陈述出来。“客厅里挤满了公国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相较下位贵族而言,指受到册封,拥有自己采邑的贵族,并有权拥有私兵军队),想必你已经看见了。”伊莉不由自主点点头。我接着说:“你想,一般情况下只有新一任公爵继位或是战争爆发才会发生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齐聚的事。公爵大人正值壮年,身体状况也向来健康得很。我想,应该是战争将要爆发了。我们塞斯公国的传统是不屈服于任何强大的外力而放弃自治权力的。但塞斯公国的平原太肥沃,而周围的国家又太强大。我想,任何人都会对嘴边的肥肉产生兴趣。估计是我国的间谍已经探得外国将要入侵的消息。基于塞斯公国的传统,一些特别重要的未成年贵族将要送往一个安全的地方。你是公爵大人的唯一千金,我是外公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我猜想,我们马上要离开塞斯公国了。”

  伊莉的眼里出现了崇拜的神情。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白马王子不需要屠杀恶龙就可以得到公主的垂青。

  正在自我陶醉时,会客厅的门打开了。公爵大人与我外公一起进来了。伊莉郡主冲向她父亲,“父亲大人!要打战了吗?你要把我送走吗?”公爵疑惑地问:“你怎么会知道的?”伊莉指指我说:“兰特他猜到的!”公爵看看外公,而外公摇摇头。然后公爵向我点点头,“小伙子不错,仅凭观察就可以分析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下我更放心了。”

  公爵大人对女儿解释说:“是的,战争在十五天内即将爆发。英格兰尼在与我国接壤的边境上已经开始毫无顾忌地调动军队了。我们公国的政府军只有两万人,而英格兰尼拥有至少五十万正规军。虽然它必须在与其它国家接壤的边境布置一定的军队,但抽出二十万军队进攻我国对它而言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我们的宗主国法兰西奥,四位王子为了争夺王位的事自己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指望他们为我们出兵打退侵略者实在太不现实。我们无法与侵略者正面抗衡,但我们也绝不会投降。公国境内正规军虽然只不过两万多,但各个贵族都拥有自己的私兵,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加起来大约也有十万。虽然十二万与二十万从数字上讲相差并不悬殊,但我国军队,特别是那些私兵没有受过系统的大规模军团作战的训练,更谈不上大军团作战的实战经验。正面相抗无疑是自取灭亡。我们只能打游击战。这种情况下,未成年贵族必须送往安全的地方,以免在残酷的游击战中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你是我唯一的女儿,而兰特是我国军方一号将领的唯一继承人。你们都应该被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本来按照惯例,自己的子女应该自己想办法,但我手下没有合适的人选。有能力的人,早就被各国间谍所熟知。而没有能力的人,把你交给他们我又不放心。法英哥伯爵知道我的烦恼后,推荐他外孙的私人近侍。本来伯爵是想将那位近侍借给你用的,但正好兰特也是应该送往外国的,你们俩一起走好了。不过出于安全的需要,你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而且为了保密,我也不准备从我自己的属下中抽调任何人手去服侍或保护你。在外国,你就充当他的表妹好了。”

  伊莉听着听着,眼中本来都已经噙着泪水了。不过当听到公爵说要她充当我的表妹时,脸微微红了一下。表妹在整个爱克斯大陆都是个暧昧的词。真正的表兄妹往往会结婚,而一些贵族在不愿意将自己的情人暴露身份时,介绍她时总称之为“表妹”。公爵看见女儿脸红的时候,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不过公爵显然对我很满意。他拍拍我的肩膀,“兰特,你的表妹从现在就交给你了。你可一定要把她照顾好啊。”说完,他还冲着外公使了一个暧昧的眼神,外公只好恭敬地向公爵行了一个礼。

  看起来公爵大人对这次将要爆发的战争并不看好,居然都有将女儿托付给别人的准备了。这也是正常的,英格兰尼比塞斯不知道要大多少倍,正规军(不含私兵)是我国兵力的二十多倍。宗主国指望不上,邻近的小公国只要不被攻击都谢天谢地了,此时又哪敢雪中送炭呢?即便是将来出兵帮助我们,那也最起码要我们自己撑过侵略者的前几轮攻击才行啊。在这种残酷的游击战争中,身边的兵力多了自然是首先遭受打击的对象,身边的兵力少,出现意外的机率却又会升高。塞斯公国历史上的五次游击战中,有四位公爵战死。不过从这个比例也可以看出,塞斯公国自上而下的强悍作风。

  我有些感动。说实话,虽然我并不拥有公爵的那种性格,但我对这种视死如归、大公无私的人还是很尊敬的。身为公国的最高领导者,明知道宗主国不能提供任何帮助,仍然绝不屈服于任何外来侵略者。在需要保护自己最喜欢的女儿时,也没有抽调自己强而有力的手下。除非不被英格兰尼的间谍网发现,不然所谓的依靠马迪尔保护,那不过是一句笑话。我想公爵大人也仅仅是把希望寄托在我与伊莉不会被发现吧。

  我还未举行成年仪式,所以还没资格成为一名骑士。不过此时我还是郑重地向公爵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公爵大人,我会用我的生命来保护郡主的。”

  “哈哈。”公爵大人明显因为我的这个骑士礼和承诺而高兴了。不过他还是忘不了调侃我。“郡主吗?”

  我愣了愣,突然会意了公爵大人的意思。于是我站起来。“我的‘表妹’啊,那是理所当然受我用生命保护的!这无需向谁保证或是承诺。”

  我与公爵相视大笑,外公也罕见地露出了一丝笑容。而伊莉郡主,则因为男人间特有的调侃而害羞了跑了出去。

  唉,外公在我面前唯一一次提到我的父亲是在母亲的忌日。他对着坟墓沉默了半天后,叹惜着说:“都是那个花花公子害了你!”我奇怪地问谁是那个花花公子。外公转身看着我,脸上有着佩服、敬畏、痛恨、无奈等表情。本来以为他不会告诉我,结果从外公牙缝里飘出“你父亲!”这句话。看起来,我多多少少受了父亲的遗传——至少是很会哄女孩子高兴。相信伊莉此时已经喜欢上我了——我自我陶醉地想。

TOP

第一部 第七章

第一部  第七章

  第七章
  魔法师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魔法师、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大魔导师。

  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骑士、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圣骑士。

  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剑士、剑士、迅剑士、风剑士、幻剑士、影剑士。

  注:大魔导师只存在于传说中。而现实中的魔导师实力已经与圣骑士、幻剑士相等,所以魔法师的等级高于骑士与剑士,且发展前途远远大于骑士与剑士。

  ——《圣华学校魔法分院入院必读》序言

  魔法师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魔法师、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大魔导师。

  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骑士、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圣骑士。

  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剑士、剑士、迅剑士、风剑士、幻剑士、影剑士。

  注:由于现实中根本不存在大魔导师,所以魔法师的发展前途远远低于骑士和剑士。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入院必读》序言

  一金币等于十银币,一银币等于十英镑,一英镑等于十铜币,一铜币等于十便士。一便士可以购买200克三级面粉,一个人平均一天要消耗1000克三级面粉。问,一枚金币可以足够一个四口之家吃多少天三级面粉?

  --摘自《圣华学校商业分院入院试题集》

  按公爵和外公的想法,现在我和伊莉应该去科洛斯的圣华学校读书。一个人的气质是很难改变的。如果我们藏在其他国家的民间,很容易被发现。而圣华学校的贵族多得象平民,我和伊莉在里面很容易隐藏自己的身份。而且更重要的是,科洛斯虽然是一个小国家,但它是一个永久中立国。

  事实上,中立也是需要实力来保证的。但这显然不是科洛斯需要考虑的问题。这得益于座落于首都的圣华学校。魔法分院正副院长雷欧纳德.金和缇纳.弗朗西都是魔导师;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四十五岁之前是英格兰尼唯一的非皇室血统亲王,他被英格兰尼军方尊称为进攻大师,没有任何人曾在野战(建立起拒马、陷井、护栏的营地不算)中挡住他超过三个小时的进攻;军事分院副院长嚎.因斯是爱克斯大陆十一个圣骑士之一;军事分院首席格斗教官贝克汉是爱克斯大陆七大影剑士之首。除了他们,还有几十个教授、讲师都拥有魔导士、黄金骑士、幻剑士的称号。这样的实力,已经超过爱克斯大陆上任何一个大国的实力了。

  即便科洛斯没有这样强大的实力,别的国家也不敢轻易进犯科洛斯。因为圣华学校有一条特殊的校规,入校前必须签定这样一条神圣契约:圣华学校毕业学员不得损害科洛斯国的国家利益。作为骑士,军事分院的毕业生显然终生都不会违背这项诺言;而魔法师一来往往都是重视诺言的贵族,二来魔法师又总是非常尊敬老师的,因而圣华学校建校八百年来,真正背叛这个诺言的魔法师只有区区六个人。而圣光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又总是很容易成为各国的高层人物:制定国策的政治家、掌握经济的商人、控制军权的将领和战斗中往往起决定作用的魔法师。这样的情况还会进攻科洛斯的,只有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与三百年前的战争狂人希勒。不过他们失败后,就再也没人肯轻易进行这种尝试了。

  我认同公爵和外公的计划。伊莉因为将要分离哭泣了好半天,而我却既没有作出不肯离开外公的小儿女状,也没有作出一定要留在塞斯与侵略者做殊死斗争的英雄状。虽然我也舍不得离开外公,但明显这场战争中我起不了什么作用,反而会是外公的负担。感情战胜理智而指导行动,古代东方称之为妇人之仁。人贵自知!

  拿定主意后,我接过公爵和外公给我的一百枚金币、一百枚银币和一张面值两千金币的银票(一枚金币足够一个中等收入的四口之家一个月的开销,这些钱其实并不算少。可公爵和外公还是向我解释说战争开销太大,现在只能给我这些钱),拖着哭泣的伊莉,带上阿拉卡、马迪尔、兰仆、闪电和两只小银狼,踏上了未知之路。

  魔法师需要大量的金钱。例如一个火系魔法师在连续完成十个二级火系魔法火墙术之后,通常他都会精疲力尽。但是假如他拥有一颗品质为二级的红宝石作他的魔力消耗介质,那么他就至少可以轻松施放二十个火墙术后还留有一定的余力;假如他拥有的是一颗品质为一级的红宝石,则他可以轻松施放五十个;而如果他拥有的是一颗极品红宝石,那么施放火墙术对于这位魔法师而言就象打哈欠一样轻松了。钻石、翡翠、古玉等类似的结晶体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帮助施法者。令人惋惜的是,在施放魔法时,那些结晶体是消耗品。而更令人遗憾的是,至今我们还没有找出一种便宜而又可以帮助魔法师节省魔力的介质。

  《魔法常识》第五章--魔法发展的瓶颈

  阿拉卡.谬尔有着成功商人的一切本质。他能很好地看出真正的利益所在。为了获得最大利益,他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亲生儿子。但是阿拉卡.谬尔一生中对兰特大帝始终忠心耿耿,哪怕是被敌人抓获后以生命威胁他,也没有出卖过兰特大帝。我们可以从《我的奋斗》(注:阿拉卡.谬尔自传)中找到阿拉卡这种反常思想的根源,例如:大约在大陆历1415年8月的时候,我与大帝一行人穿越沙漠。不幸的是,我突然发烧了。大帝居然把他那匹甚至不肯借给马迪尔的爱骑闪电借给我骑。从那一刻起,大帝不再是我敬畏的主人,而是我生存的意义所在。(注:参照兰特大帝本人的日记,事件应该发生在大陆历9月16日,此处应为阿拉卡的笔误或记忆错误。)

  摘自《传奇人物阿拉卡.谬尔的商人性格解析》

  大陆历1415年8月2日:伊莉和马迪尔的情绪都不大好。伊莉到底是个女孩,远离亲人令她非常难受,何况又是在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况下远赴他国。而马迪尔呢,则是因为祖国有难的情况下,他却作为我的侍从不得不离开祖国。虽然作为侍从,保护上位者是最根本的职责。但作为骑士,在祖国危难的时刻离开,无论怎么说都是很让他痛苦的。看着他那么痛苦,我好心地准许他回去,可是这只换来他半天的呆滞并加上一声更为痛苦的长叹。其实我也向他解释过有兰仆在身边,不会有什么危险,可他坚持认为侍从不可以失职。唉,死脑筋。不过他是个十九岁的见习骑士,如果我想办法安慰他反而是对他的一种污辱,所以我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伊莉的身上。

  大陆历1415年8月7日:马迪尔回复了正常。我们遇上了一伙大约二十人的强盗。马迪尔在这伙倒霉的强盗身上发泄了怒火,作为上位者,而且作为伊莉的保护者,我自然待在伊莉的身边。而阿拉卡作为近身仆人,在一般情况下也不必参与战斗。兰仆只是冷静地看了眼强盗,然后说:“这些强盗马迪尔完全可以对付。”就这样,马迪尔骑着马呐喊着冲上前去,将那些没有任何铠甲的强盗每人右腿上留下了一支箭。短短的战斗持续了不到一分钟。因为心中压抑的关系,马迪尔没有理会强盗痛苦的呻吟,完成任务后径自回到大家的身边。因为这次小小的插曲,马迪尔找到了平衡。自此之后,他便不再为没有参加祖国的战斗而抱怨了(仅管偶尔还叹气)。

  大陆历1415年8月8日:在我刻意的安慰和呵护下,伊莉终于露出了离开塞斯公国的第一个笑容。唉,可怜的女孩。不过对于阿拉卡来说,也许他更希望伊莉郡主仍旧唉声叹气的好。因为恢复正常的伊莉显然对那两只小冰狼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对马迪尔而言,只要郡主喜欢,哪怕将自己的小冰狼送给她也是没有丝毫关系的。但是不巧的是,郡主更喜欢阿拉卡的那只全身雪白的小冰狼。伊莉甚至为那只小冰狼取名为伊莉丝(注:塞斯语的意思是:伊莉的)。幸好伊莉并没有向阿拉卡索要那只小冰狼的所有权,不然脸色苍白的阿拉卡恐怕会昏倒。晚上我走出帐篷时听到阿拉卡和马迪尔的谈话。

  “马迪尔,你说郡主为什么会喜欢我的那只小冰狼呢?最让人难受的是她居然为它取了个女性化的名字,要知道那只冰狼明显是只公狼啊!”

  “我想,我那只花白相间的冰狼不合郡主胃口吧。不过话说回来,兰仆老师说冰狼是拥有低级智慧的。如果伊莉丝能够理解自己身为雄性却被取了个极女性化的名字,搞不好会绝食自杀呢。你可要注意点!”

  “唉……”阿拉卡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有些伤感地对马迪尔说:“你还是赶快为你的冰狼取个名字吧。”

  “唉……”马迪尔显然又想到了与祖国有关的事,也叹了口气。“可惜如果取名叫热爱塞斯会给主公和郡主带来麻烦。算了,只好叫热塞了。”

  我悄悄地离开了他们谈话的地方。原本马迪尔总是爱找阿拉卡的麻烦,可是现在他们已经成了朋友。也不知是他们都成为兰仆学生的缘故还是因为经过这次患难旅程而拉近了感情。

  我静静躺在一片草地上,好象想了很多事,但又不知到底在想些什么。有两句从东方古国传来的成语:丧家之犬;皮之不存,毛将附焉?人需要经历才会成熟,而我现在似乎已经很成熟了……

  大陆历1415年9月11日:我们到达了与科洛斯之间只有一片沙漠相隔的一个小镇。因为这片沙漠是我们旅程中最为危险的一段路,所以我们停留在那个小镇上休整,并且静静等待准备穿越沙漠的商队。

  大陆历1415年9月15日:终于有一支商队来到了小镇。阿拉卡前去与商队领队交涉,由于合作通过沙漠是件互惠互利的事,所以领队简单地问了阿拉卡几句,就同意了我们的加入。

  大陆历1415年9月16日:我们进入了沙漠。没有到过沙漠的人永远理解不了沙漠的可怕。昼夜极大的温差,随时刮起的的沙暴,都令伊莉很难适应,幸好伊莉丝很喜欢她,躺在她的怀里施展费很少魔力的降温术。而阿拉卡就惨了,他的体质就一般人而言并不算差,但是在沙漠上,显然他的体质还不够好。在沙漠里的第一天他居然就发烧了,好在我让闪电驮着他(如果是别的马或是骆驼,搞不好他会摔下去),又让马迪尔把爱斯放在他的怀里。阿拉卡的运气不错,发了半天烧就好了。阿拉卡醒来的时候,看着闪电和怀里的爱斯,垂下头好一会儿。等他抬起头的时候,眼睛有些红肿。

  大陆历1415年9月21日:遇上了沙盗。沙盗虽然也是不着铠甲的,但他们的箭术及反应都不是上次我们遇上的强盗可以比拟的。在这场战斗中,除了伊莉和兰仆,我们都参加了战斗。幸好商队的实力还不错,在丢了几具尸体后,沙盗们退出了战斗。其实伊莉虽然由于年纪的关系还没参加见习魔法师的认证,但她已经学会了风系二级魔法风刃。这并不奇怪,她的姑姑(也是她的老师)丽纱.塞斯就是塞斯公国唯一的魔导士,年仅33岁。她有那样的魔法水平很正常。我们五个人并没有任何人受伤,但商队里好几个人都受了伤。那些看上去象是佣兵的人还好,但是类似我们这样在小镇上加入商队人当中也有人受伤了,有个受伤的人大约不是贵族或骑士,因而痛苦地喊了一夜。弄的大家都没睡好。由于都是第一次参加这样规模的战斗,又因为受伤者的叫喊声太大,我、阿拉卡和马迪尔坐在帐篷里聊了一夜。马迪尔还没什么,阿拉卡却对那个叫喊的人很是不屑。

  大陆历1415年9月22日:没想到沙盗今天又来了。这次的敌人更多,而且攻击明显猛烈些。这次连伊莉都参加了战斗。只是兰仆仍旧总是站在我的身边没出动手。他后来向我解释说,除非我的生命受到真正的威胁,否则他不能攻击高级智慧生物。天啊,那扑天盖地的箭雨当时差点没吓得我躲在马迪尔的身后,还不算威胁?不过话说回来,有好几次我几乎躲不过时,那些威胁我的弓箭倒也确实莫名其妙被他握在手里。这次战斗虽然我并没有受伤,可是阿拉卡和马迪尔都受了伤。马迪尔被冲到面前的沙盗用斧头击中肩膀,好在他穿着铠甲,只受了轻伤。不过这几天看来用不成弓箭了。而阿拉卡则被一只利箭射中了大腿。当时他惊天动地的大叫了一声,以至于三个冲到离他不到二十米的沙盗的坐骑明显受到极大的惊吓,停顿了一下。由于这宝贵的停顿,马迪尔的连株两箭和伊莉的风刃术解决了这三个沙盗。伊莉的风刃术其实是我们当中最为有效的武器。她一次可以发出十几个风刃(可惜其准确性得不到保证),最好的射手一只也只能射出连株四箭。虽然发出风刃的间隙很长,而且很明显伊莉在连续发出几个风刃之后精神很萎靡,但是由于我们这个方向拥有可怕的魔法师的缘故,所以我们防守的一面在长达三个小时的防守战中从来没被当过主攻方向。当沙盗留下七十余具尸体后,看起来根本不打算放弃商队这块肥肉的沙盗终于撤退了。伊莉虽然汗如雨下,精神萎靡,这时却欢呼着冲向我的怀里,然后放心地哭泣起来。唉,无语!我更想哭!伊莉在这次战斗中表现比我好多了,如果按实力讲,其实应该我扑向她怀里哭才对。所有活着的人都长长地叹了口气。商队也损失了三十几个人。在这两百余人的队伍中,没有受伤的人还不到半数。在打扫完战场后,商队领队走到我们面前向我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留下一只看起来很精致的红宝石戒指。本来按道理我不该接受这颗宝石的,无论从贵族还是骑士的角度出发,我怎么能接受被帮助者的回报呢?可是伊莉没等我答应,就一把收下了红宝石。老天,虽然我知道这是一颗极品红宝石,市面价值超过三千枚金币,但是起码应该留下一分钟的时间让我做出犹豫的表情吧。我从来不知道伊莉有那么霸道的一面。不过当伊莉强行将我的配给水大部分强行征收(美名其曰女士需要足够的水保持清洁及美貌)之后,我终于确定了她的这一特质。于是我只好强行征收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配给水,当然,我是比较仁慈的:至少给阿拉卡保留了足够清洗伤口的水。晚上哼哼叽叽的人更多了,奇怪的是我没有听见旁边帐篷里阿拉卡的呻吟声。他并不象那么勇敢的人啊?因为担心他昏死过去,我走进他的帐篷看他。结果发现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并没昏过去。不过他之以没有叫唤,是因为他的嘴里塞满了毛巾。

  大陆历1415年9月24日:终于走出沙漠来到科洛斯的一个边境小镇。大多数人都欢呼起来。没有受伤的人有的骑着马冲向小镇,而有的则跑过去,也有人相互拥抱起来。尊贵的郡主不可以被别人轻易拥抱,所以我抢先将她拥在怀里。阿拉卡和马迪尔在一旁鬼鬼祟祟地偷笑。唉,其实他们都想歪了。我容易吗?虽然郡主强行征收了我的配给水(而我也强行征收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一部分水),弄得原本英俊潇洒、俊朗迷人的我现在黑不溜糗,可我还是不记仇,随时随地为郡主着想:免得她被别人拥抱失了身份仪态!麻雀怎知鸿雁的想法呢?

  

TOP

第一部 第八章

第一部  第八章

  第八章
  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在箭术教育上,人类至少目前不可能超过精灵。精灵弓的制作方法我们完全无法掌握,甚至我们仿制的精灵箭的效果也远远低于真品——而且制作成本高得惊人。为了保证学校所有的教育都是全大陆一流的水平。我建议学校取消弓箭系,并将弓箭的作用淡化,以维护学校崇高的声誉。

  ——《圣华学校绝密档案第306号文件》

  终于到了科洛斯首都圣华。科洛斯的首都是爱克斯大陆最为闻名的城市,不过大家都知道,它之所以闻名并不是因为商业、工业或是制造业,而是因为那独一无二的圣华学校。虽然圣华市并非最大的商业中心,但它与塞斯公国的首都曼城比较起来,至少要大过五倍,繁华程度也不可同日而语。来到这中立的自由城市,我们一行人都放下心来愉快地体验各地的异域风情。

  街上人来人往,擦踵磨肩,各种不同的语言飘进我的耳朵里。不过如果你掌握了爱克斯的通用语中华语,那么与其他人的交流是没有任何困难的。在这个问题上,我真的非常希望伊莉并不会说中华语,起码也不要那么流利。她在短短的七个小时内逛遍了整个圣华东大街。阿拉卡、马迪尔和兰仆的手上都拿满了她购买的香水、衣服、首饰等物品。马迪尔作为一个见习骑士,其体力是我们当中最好的,他现在也免不了两眼发直,反应迟钝了。至于阿拉卡,看见他那么苍白的脸色、喘气时露出的尖锐犬牙、咬牙切齿的凶恶表情,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传说中的魔族分支:吸血鬼。我很聪明,因为我知道一个道理:不能改变的事情,你应该顺应它并争取最好的结果。所以我很热心地跟在伊莉的身后,不停地为她做出建议、评价和指导。象我这样需要不时提供意见的跟班,自然应该有别于别的跟班。所以我只不过紧紧挨着伊莉,保持着空手的完美形象。

  回到旅店,马迪尔向我抱怨,认为今天所受的痛苦比沙盗击中他右肩的痛苦还要大。阿拉卡在一旁听见了,赶紧凑上来表示肯定,并补充说:“真的!我宁愿大腿上再挨上一箭,也不愿意陪伊莉郡主上街受这样的折磨。”我不得不承认,阿拉卡的运气的确不好。上次在沙漠中他对于那个受伤的人发出叫喊表示不屑,结果第二天就不得不将一大团毛巾塞进自己的嘴里。这次情况稍好些,至少他在肉体上没有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只不过他的话音刚落,身边便传来了伊莉的声音:“是吗?那么下次我逛街的时候,就在你的大腿上插上一箭,可以吗?”

  阿拉卡的脸色更加苍白了,而马迪尔则在胸前画前十字架。我向来是最公正的,于是瞪着眼呵斥阿拉卡:“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陪伊莉逛街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一路上我一直在梦想着这种事发生。今天可爱的伊莉郡主终于让我的梦想成真,我几乎高兴得说不出话来呢。”我瞥了瞥伊莉,看见她眼中冒出高兴以及意犹未尽的神色,连忙补充道:“如果不是因为除去交我们的学费和必要生活费外,我们剩下的钱已经不多了,我还想现在就陪伊莉郡主再去上街呢。”然后我转过身对伊莉说:“先把报名的事解决了,我们再找个机会好好逛一次街好吗?”伊莉柔顺地点点头,带着可爱的羞色回到她自己的房间。她刚一离去,我很明显地听到阿拉卡和马迪尔发出放心的呼气声。

  圣华学校的教学采取的是随时报名的制度,没有毕业时间的限制——只要你有足够的学费。一个学生一年的学费为200枚金币。想要毕业,每个人都必须通过预备班、初级班、中级班及高级班的考试,由主管老师认可才能通过。当然,如果你想继续学习更多的知识也是可以的,那么你可以参加特级班,这时候的学费为500枚金币/年。或者作为交换条件,你也可以免交学费,但必须担任学校的讲师并在限制时间内完成足够的教学成果。

  如果你本身就拥有足够的实力,那么你一天之内通过所有等级的考试也可以,当然,一年的学费还是必须交的。高级班并不那么好通过,比如魔法分院火系高级班的通过条件便是能够施展三阶魔法流星火雨。而能够达到这一条件的,往往已经可以得到魔法师的认证资格。

  一般来说,主人学习的情况下应该也为待从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因而马迪尔也将陪我们一起上学。而阿拉卡从小就和我在一起,我并没有仅仅把他当作一个仆人。我宁愿他也能在这儿学到足够的知识。这样一来, 我们四个人的一次性学费就得交800枚金币,而学校提供的住宿比校外稍贵一点,一间足够大的楼房一年租金为100枚金币。加上伊莉采购所花费的433枚金币,以及我们来科洛斯一路上花费的313枚金币,我手头上实际剩下不足500枚金币了。明年的学费也不够!不过为将来的事发愁不符合我的性格,我还是高高兴兴地带着另外三个人去报了名。

  伊莉报的是魔法学院,而马迪尔报的是军事学院,阿拉卡报的是商业学院。我呢,则毫无疑问报的是与伊莉一样的魔法学院。当报完名后,阿拉卡和马迪尔又冲着我神情暧昧地偷笑时,我连忙解释说:“你们不知道,我向公爵承诺过我将保护好郡主。如果不与她在一起,怎么保护她呢?”马迪尔笑着说:“伯爵大人可不许你学魔法!”我举起拳头,“是我外公大还是公爵大?我外公也得听公爵的话!”

  没想到我威胁神情加上极为合理的解释居然惹来他们更加放肆的笑声。

  就在这笑声中,我们开始了成为圣华学校学员的第一天生活。

TOP

第一部 第九章

第一部  第九章

  第九章
  大陆历1415年9月30日,学校招收了四个日后闻名大陆的学员。尽管因为这种或那种的原因,他们都没有从学校毕业,但不可否认,他们都从学校中学到了日后成功所需要的宝贵知识。这四个人分别是:欧巴尼亚大帝兰特.萧。欧巴尼亚帝国陆军大臣马迪尔.哈伯。塞斯公国女公爵伊莉.塞斯。欧巴尼亚帝国财政大臣阿卡拉.谬尔。由于这四个人是如此的杰出。因此大陆历1440年后,学校的校庆日便定为9月30日。

  ——《圣华学校校志》

  大陆历1415年9月30日,帝入读圣华学校。是夜,帝寝灯光未灭及至10月1日晨5时许。7时,帝醒。

  注释:我辈感动涕泠。帝以幼弱17岁之嬴弱身躯,心怀强国之大志,深夜通宵学习未肯入眠。假寐2时许,及至清晨,旋即起身再度学习。若非帝彼时废寝忘食之功,此神圣欧巴尼亚帝国从何而来。帝真乃神人也!

  ——帝国皇家历史学家合著《神圣大帝生平》

  报名的那天晚上,我失眠了。马迪尔、阿拉卡他们那暧昧的笑声,伊莉那娇羞的神情不停在我眼前晃动着。望着那摇弋的灯光,我的心也跟着一荡一荡的。没错,我恋爱了。这可是我的初恋啊!毫无疑问,伊莉是个美女。耀眼的金发,碧色的眼波,不盈一握的腰肢,毫无瑕疵的心形脸旦,生气时可爱皱起的小鼻子,身上若有若无的幽香……

  翻了一个身,我长长呼了一口气。按公爵的意思,他希望伊莉能嫁给我。而伊莉本人似乎也喜欢我。但是伊莉是否愿意嫁给我呢?虽然外公是公国的重臣,但一个郡主与臣下结婚到底是下嫁,总没有与其他国家的王子或国王结婚光彩。况且我现在几乎什么能力都没有。以前我还觉得自己的格斗技能与箭术都还不错。哪知那是马迪尔让我的。而马迪尔仅仅是一个见习骑士。这次来科洛斯途中与沙盗的战斗中,更让我见识到人类能力的差异之大。仅仅在那个商队之中,就有好几个能力比马迪尔更强的人。而据马迪尔说,在骑士、剑士当中,那几个人的能力只能算偏低的。在公爵面前我大言不惭地说要保护伊莉。实际出现危险时,她不保护我已经是谢天谢地了。伊莉的地位比我高,能力也比我高。她会肯嫁给我吗?

  ……

  胡思乱想了半天,我爬起来推开通向兰仆的门。兰仆现在已经取得了我的绝对信任。所以他的房间就在我的卧室旁。这样,每当我的什么问题,推开门就可以问他了。

  当我进去的时候,兰仆睁着眼望着我。我有点奇怪,任何时间,只要我有事找,他总是清醒的。头一回,我在他面前期期艾艾了半天没说出成句的话来。兰仆的脸色有些严肃了。他仍旧保持着沉默,想必正在等待我的发问。

  “兰仆,我恋爱了……”

  兰仆喃喃自语:“果然被我料中了。”他摇摇头,对我说:“主人,这方面我恐不能帮助你。”

  我有些着急了。嚷着说:“怎么可能呢?马迪尔用箭怎么射你都射不中,你什么都知道!你甚至有办法让我学习禁忌魔法、终极圣斗气!你怎么可能有不能帮助我的地方呢?”

  兰仆为难地望着我。过了一会儿他解释说:“行为准则第十七条:绝对不介入主人的感情问题……”

  他还没说完,我便着急地打断了他。“可是你的行为准则后位条例不是必须服从前位条例吗?我记得第二条是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告诉我吧,伊莉是否会愿意嫁给我?我有什么办法让她愿意嫁给我?”

  兰仆听完我说的话,脸上罕见地出现紧张的表情。“其实我的行为准则本来只应该有十六条的。这第十七条,在我们的世界里被称之为电脑病毒。自从这个病毒出现后,我们的行为准则便增加为十七条了。这一条准则的奇特之处在于,它并不服从其他任何条例。假如主人强迫我介入你的感情问题,我的系统将出现逻辑死循环,这将导致我短暂的昏迷……”

  兰仆说的话我有好些不懂,但我至少明白他没法在这个方面帮助我。我隐约感觉到,那位制定第十七条准则的人,可能曾经因为兰仆这样的人在他的感情问题上帮了倒忙,所以他会制定那条该死的行为准则。我的天,连兰仆这么神通广大的人都帮不了我,我快要绝望了。

  “那我该怎么办呢?我现在已经爱上伊莉了。”我懊恼地抓着头发叫嚷着。“伊莉的地位比我高,能力比我强,她如果看不上我怎么办?!”

  兰仆见我没有逼他,放松了表情。他想了想,问道:“主人,你是否希望地位提高?你是否希望能力提高?”

  我有点迷惑地望着他,他不是刚刚说不能帮我吗?

  “我绝对不能介入主人的感情问题。但提高主人地位及提高主人能力,是一个很单纯的问题,并不涉及主人的情感。”

  顿悟!

  当局者迷!

  关心则乱!

  “哈哈!”我乐了。“这其实并不难想到,可我刚才却象傻了一样。真不知是怎么回事。好了,我只要求你提高我的地位,提高我的能力。”

  兰仆谨慎地说:“我们世界有句俗话:爱情让男人变傻,让女人变聪明。主人,你提出要提高地位及能力的要求太笼统,是否可以更具体明确些?”

  我偏着头想了一想。对啊,在塞斯公国,除非我当上公爵,不然怎么比伊莉的地位更高呢?有了,如果我能够成为魔导士,地位就不会比公爵低了。雪拉.塞斯郡主由于是魔导士,她在二十七岁就当上了塞斯公国的国师。国师在一个国家,并不比统治者的地位低,甚至在某些国家,国师的地位比世俗统治者还要高呢。而且这样一举两得,我只需要完成一个目标,就可以达成两个目的:既提高了自己的地位,也提升了自己的能力。哈哈,我决定了!我慎重地一字一句地对兰仆说:“我要成为魔导士!”

  兰仆点点头,然后问:“你需要在什么时候完成这个目标?”

  这倒问住我了。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成为魔导士时是二十五岁,他也是人类最年轻的一位魔导士。我还没那么大的雄心超越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但如果我在二十五岁之后才当上魔导士,在那之前娶伊莉,那还是下嫁啊。怎么办呢?我试着询问兰仆:“二十岁之前可以吗?”

  其实我早做好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的准备。即便二十五岁时我只是高级魔法师,那也是极为罕见的年青俊杰。这种人甚至可以算作魔法天才,毕竟全爱克斯大陆目前二十五岁以下的高级魔法师还不到三十个呢。这样的人才,即使象法兰西斯、英格兰尼那样的大国,也愿意将公主下嫁。因为二十五岁以下就成为高级魔法师,那肯定还有着很大的发展前途。

  哪知让我惊讶的是,兰仆听后漫不经心地点点头说道:“这很容易。现在已经快天亮了,主人你应该去休息了。我做一下准备,明天正式开始。”

  

TOP

地下城与勇士外挂 传奇外传外挂 qq三国外挂 天龙八部外挂 西游Q记外挂 地下城与勇士外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