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眼睛从乳房移开吗?
能把眼睛从乳房移开吗?
几天来,因一幅半裸出镜的公益广告又引发了是是非非的争论,虽说有关“裸”的话题早已不是什么社会热点,但打着各种旗号的以“裸”作秀,却仍就会时不时搅动道德的评判神经。为艺术而“裸”,是否很高雅;为公益而“裸”,是否很高尚;为商业而“裸”,是否很庸俗;为淫秽而“裸”,是否很低俗;……。总之,人嘴两片皮,咋说咋有理。“裸”有“裸”的说辞,评有评的道理,反正如今的法律并没有为“裸”秀设置框框,道德也没有为“裸”象设置底线。
其实不然,尽管社会是开放的,人性是自然的,但是,没有道德底线的社会是可悲的,任意释放人性的社会是可怕的。而人之所以在动物世界里被称之为人,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人以不“裸”的羞耻意识而区别于不懂得羞耻意识而“裸”的所有动物。而这种羞耻意识恰恰是人类文明社会的道德标志。
半“裸”公益广告拥护者认为“纯洁、高尚、性感,美丽、关爱、健康、”,并主张“不要想入非非,把眼睛从乳房移开”;反对者认为“庸俗、下流、低级,作秀、挑逗、污染”,并主张“法律介入规范,已经造成视觉污染”。其实,有关“裸”的争论,拥护也好,反对也罢,两者之间的分歧最终都落在一个焦点上——眼睛,换言之,就是眼睛的感受与理解。因此愚下认为,要认识这种争论,首先得放弃“女人为什么‘裸’?”的争论,换言之,不论女人是为金钱而“裸”,还是为成名而“裸”,是为悦自己而“裸”,还是为悦他人而“裸”,都不重要,重要的还得从眼睛的感受与理解说起,进而证明是否“裸”得有理,因为眼睛是“裸”与不“裸”的第一感知器官,正是这个第一感知器官造成的争论。
从所有人的眼睛来看,出镜之“裸”事实存在。拥护者无法推翻这一事实,只是要求反对者“假装没看见,把眼睛从乳房移开”。毫无疑问,拥护者这种态度恰恰是一种在事实面前自欺欺人的感受,自己的眼睛已经遭到视觉污染后,还认为是一种“裸”的享受,而对拥护“裸”的理解只不过是一种诡辩而已。反对者抓住这一事实,认为“不可能假装没看见,并且已经造成事实上的视觉污染”,自己的眼睛遭到视觉污染后,凭借其理解能力自然而然要求“法律介入规范”,这恰恰是在事实面前的合理要求。事实上引起这场争论并不是拥护者和反对者的责任,想必不论怎样争论,都不会有结果,至少在论理道德几乎丧失殆尽的今天,不会有结果。不过,虽然今天的社会并不封建,但“裸”有“裸”的俗定成俗原则,“裸”有“裸”的道德认同范围。要想继续维护社会的基本道德底线的话,唯有以“裸”为荣者以及制造“裸”秀者自己按照法律术语——“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来证明“裸”并未造成对社会公众眼睛的视觉污染。果真如此的话,新的问题就会出现:制造“裸”秀的目的是什么?展示“裸”秀场所在哪里?“裸”秀能避开社会公众的眼睛吗?假如“裸”秀不能避开社会公众的眼睛的话,那么,造成视觉污染的“罪名”就必然成立,“假装没看见,把眼睛从乳房移开”的要求就是对社会公众的无理要求。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今日社会的泛滥之“裸”,已经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他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道德评判问题,而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文明能否成为中国和平崛起的“软实力”问题。假如泛滥之“裸”取代了传统文化与文明而成为中华民族所谓的“主流”的话,对于中国和平崛起的诉求来说,将是非常危险的。因此,今日发生的有关半“裸”公益广告的争论,其实质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文明的考验,也是对中国能否和平崛起的考验。总之,中国决不可能闭着眼睛“假装没看见”,“裸”着身体狂奔在和平崛起的大路上。